武汉女钉子户,不满1508万拆迁款非要3000万,造成国家损失5.5亿!( 二 )



1508万!这可和自己预想中的赔偿少了整整一倍 , 政府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对于这样一个结果 , 李女士自然不能接受 , 拒绝在拆迁合同上签字 。 导致的结果就是另外96名业主都拿到了赔偿款 , 李女士还在僵持 , 成了“钉子户” , 同时引起了当地媒体的关注 。
那么1508万的赔偿款是怎么得出来的呢?面对记者的采访 , 江汉区政府代理人给出了解释 。 根据国际上通用的市场评估规则 , 通常取三年内市场成交价的平均值进行赔偿 。 可随着修建地铁的消息放出 , 香江新村的业主都等着拆迁 , 根本不会对外出售 , 自然没有参考标准 。
于是 , 政府指定了一家评估机构 , 对97名业主的房产进行了评估 。 以李女士的商铺来说 , 她的房屋属于商业门面 , 法律规定使用年限为40年 , 李女士已经使用了15年 , 因此使用年限还有25年 。 结合她每年60万的房租收益 , 评估单位给出了1508万元的估价 。

可对于政府代理人的说法 , 李女士完全不能接受 , 同样是评估机构 , 为什么政府请的和她请的给出的评估价差别这么大?
对此政府解释说 , 这家评估机构是97名业主票选出来的 , 合理合规 。 然而;李女士又表达了质疑:“你们说业主选举 , 结果我上午9点过去 , 选举结果已经出来了!”
让李女士不满的还有政府的评估价 。 她的房本上明明写着70年产权 , 目前还有55年 , 60万乘以55 , 应该是3300万才对!于是 , 李女士把房本拍在了政府的办公桌上 , 让他们睁大眼睛看清楚 。

面对李女士的质疑 , 政府工作人员哭笑不得地解释 , 李女士的商铺的确是商业用地 , 至于房本上为什么写的是70年 , 应该是当年土地产权不明 , 工作人员登记错了 , 哪有商业门面是70年的呢?
政府给出了合理解释 , 但李女士还是不依不饶 , 认为应该按照她的计算方案进行赔偿 。 双方都说服不了对方 , 就这么一直僵持着 。

延误工期两年 , 政府损失5.5亿随着时间的推移 , 香江新村的业主们都高高兴兴地拿着拆迁款搬走了 , 只剩下李女士还坚守在那里 。 拆迁队没有办法 , 只好先拆别的建筑 , 轰鸣的挖机声日夜不停 。
因为施工 , 租用李女士商铺的建行营业额大受影响 , 只好选择了其他地区的商铺 , 准备搬走了 。 李女士的心里很不好受 , 她对面百货超市的老板娘更是有苦难言 。 因为李女士不同意拆迁 , 她家的生意也大受影响 , 两年来没什么人 , 连房租都交不起了 。
在现实的困难面前 , 李女士的态度终于有所松动 , 向政府提出只要能给她置换一套价值差不多的商铺 , 她愿意接受拆迁条件 。 然而工作人员带她看了至少四处门面房 , 她都没有相中 , 要么嫌人流量不大 , 要么嫌地段太偏 , 交通不便 。

双方就这么僵持了两年时间 , 期间因为李女士拒绝拆迁 , 拆迁队的工程进度只能一拖再拖 , 每天损失七八十万元 , 两年多时间下来 , 当地政府损失了5.5亿元 , 有苦说不出 。
但李女士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 , 拒拆的事情传到网上后 , 网友们不客气地称她为“武汉最牛钉子户” , 说她见钱眼开 , 想趁着拆迁发大财 。
“我不是钉子户 , 我也不想当钉子户 , 我只是提出我的合理诉求而已 。 ”面对网友们的指责 , 李女士显得很委屈 。
李女士心想 , 既然是谈判 , 总有谈妥的那一天 , 政府给出的条件让她满意就行 。 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 , 政府跟她耗不起了 , 准备进行“强拆” 。

法院批准 , 强行拆除2015年4月 , 武汉市江汉区政府意识到不能再拖下去了 , 准备将李女士的商铺强行拆除 。 为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 政府特意找来香江新村居委会和公证机构作为见证 , 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贴在了李女士的商铺门上 , 并将这个过程拍照作为证据 。
在《决定》中 , 当地政府清晰地标注着 , 如果李女士对这项决议有异议 , 可以在20天内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如果李女士没有申请 , 则默认她接受了1508万的赔偿金 。
可偏偏李女士没有看到这份《决定》 , 当她发觉时已经是20天之后了 。 当她向市政府提起复议时 , 很快就被驳回了 。

盛怒之下 , 2015年10月 , 李女士将江汉区政府告上了法庭 , 要求政府撤回《决定》 。 她认为政府的办事方式简单粗暴 , 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
可情况完全出乎了李女士的意料 , 在法庭上 , 江汉区政府出具了2.28亿元的银行担保 , 表示政府有足够的担保金 , 即使李女士索要三千万 , 也有足够能力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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