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被离奇网签贱卖,涉事经纪公司大言不惭编出一个荒诞故事( 二 )


原来 , 有牌照的房产经纪公司都有与建设部门联网的网签系统 , 他们直接可以在公司内网签 , 数据会同步的建设部门 。

该负责人说:原告因为某种不便明说的原因 , 不打算卖这套房子 , 交易流程也就无法继续下去了 , 所以最后的合同上没有签字 。

而韩某某的代理人说:这份网签合同虽然没有原告的签名 , 但并不意味着就没有法律效力 。 我有证据能够证明原告对这份网签是事先知情并予以认可的 , 只是事后想毁约而已 。

他首先出示了一份公证书 , 内容是小陈委托其父亲作为代理人卖房 , 证明原告确实有卖房子的意愿 。

随后他又出示了一份《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 , 这竟然是原告父亲与买受人谢某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
原告代理人的猜测果然没错 , 这与买受人谢某某有很大的关系 。
到了这个时候 , 两被告也不藏着掖着了 , 一唱一和地描述了一个离奇且”心酸“的故事 。
3多年前 , 谢某某从家乡来到北京打工 , 与一位本地姑娘相识相恋了 。
结婚时 , 他对妻子承诺一定会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 几年后他通过努力打拼 , 终于攒够了房款 。
按照北京市的相关政策 , 夫妻俩有一方是本地人的 , 可以购买一套北京市房产 。 这套房产可以挂在夫妻任何一方名下 , 因此谢某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 拥有了购房资格 。
于是他开始四处看房 , 并最终看中了这套位于在昌平区的这套房子 。
没想到的是 , 就在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不久 , 北京的房价开始迅猛上涨 , 价值160多万的房子 , 很快就突破了200万 , 而原告以种种借口拖延过户时间 。
眼见房价一天天上涨 , 而自己购买了房子又不能及时交易 。
谢某某夫妻俩的矛盾一天天加深 , 最后竟然离婚了 , 离婚后的谢某某也就丧失了购房资格 。
但是他还是想完成对前妻的承诺 , 决定继续履行与原告签订的合同 。
于是 , 谢某某找到了自己的好朋友韩某某 。 韩某某是北京人 , 具备购房资格 。

为了证明这一点 , 韩某某的代理人出示了第三份证据 , 即谢某某与韩某某签署的《购房协议书》 , 借用后者的名义买下原告的房子 。
谢某某为此还与原告在电话里进行过协商沟通 , 并且得到了原告的同意 , 但没想到网签过后原告竟然又反悔了 。

但两被告对于这个故事的描述很苍白 , 拿不出实质性证据 。

韩某某的代理人说:因为之前双方签订过购房合同 , 基于对彼此的信任 , 所以也就没有再签署补充协议 。
他居然认为这样的做法并不违法 , 法无禁止皆可为 。
4原告代理人当然不认可这样的做法:这种借名买卖的行为 , 不仅仅违反北京市的限购规定 , 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
韩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又出示了一份证据 , 一组手机短信 , 是谢某某与原告父亲之间的聊天信息 。 用来证明是对方违约 。
其中 , 小陈的父亲曾经发过这样一条短信:


怎么这几天还不来取回定金?不回电话也不回信息 。 还想买秋实家园的房子 , 就抓紧时间把购房人资质审核办下来 , 并筹齐房款 , 提前两天电话联系 。 我和儿子到现场办理转账 , 解押房产证过户手续 。 如果确实不买了 , 我也不追究什么违约 。 你们没有时间来取回定金 , 可以告诉你们北京家庭住址和单位地址 , 我和朋友给你送去 。 年轻人工作压力大 , 没有自由身都可以理解 。 毕竟 , 我的两个儿子和你们一样的状况 。
这条信息恰恰证实了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 , 是买受人谢某某没有购房资质 , 而非原告故意拖延 。
在买受人谢某某还具备购房资格的时候 , 如果双方及时去做网签 , 也许就没有后来的纠纷了 , 为什么他们当时没这么去做呢?
房产经纪公司负责人给出了一个解释:房价涨了 , 原告不想配合 。
5综合来看 , 两被告讲述的这个故事在逻辑上勉强能够自洽 , 但没有足够的证据 。
在法庭上讲故事 , 而不是法律事实 , 显得很幼稚!

而且 , 在没有得到房主的授权下 , 房产经纪公司利用职权为韩某某网签 , 涉嫌违规 。

他们还狡辩:购房者谢某某因某种原因 , 将购房资格暂时过户到本案被告韩某某名下 , 并没有影响本合同的实际履行 , 原告无权要求撤销网签 。

2016年5月15日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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