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过生请客,点一份蟹598元,结账发现猫腻:另一份菜单蟹148元( 二 )


如果说商家事先告知女子 , 包厢和大厅的区别 , 且明确告知女子 , 包厢的价格偏高 , 女子还是选择去包厢 , 那么商家就没问题 , 可商家错就错在 , 事先并没有告知 , 在女子发现异常后 , 商家才说有区别 , 这样“马后炮”的行为 , 已经涉嫌欺诈 。

并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 , 为五百元 。
虽然 , 商家有菜单 , 里面的菜品确实是明码标价 , 可是女子不知道有两份菜单 , 也幸亏她经常来这里吃 , 对价格有疑问 , 这要是换作别人 , 是不是就只能吃哑巴亏了?
商家不仅应该退款 , 女子就算要求3倍赔偿 , 也是合理合法的 。
点菜之前跟顾客说清楚 , 包厢和大厅价格不一样 , 会好一点!我们这边饭店大厅跟包厢一样的菜价 , 只是包厢会收取额外的服务费 , 明码消费 , 做餐饮生意 , 诚信是最基本的 , 若只想着坑一个是一个 , 那生意注定做不长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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