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月的女儿被爸爸“抢走”:妈妈在婚内讨回了监护权!( 二 )


曾倩提起的婚内监护权纠纷案于2022年1月立案 , 两个月后 , 一审开庭 , 法院以“无法证明男方没有抚养好女儿”为由驳回了曾倩的诉讼请求 。
“紫丝带妈妈”群体法律顾问郭小明介绍 , 以往 , 法院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的案件时 , “不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是重要考虑因素 。 同时 , 这类案件普遍会遇到执行难的问题 。 法院判决后不能顺利执行 , 法律的权威也会受到影响 。 “考虑到这些因素 , 法院在判决时往往会向藏匿方倾斜” , 郭小明表示 , 孩子被藏匿后 , 通过合法渠道争取抚养权 , 对“紫丝带妈妈”来说是一场艰难的斗争 , 婚内监护权就更难了 , 因为现行法律里没有对婚内监护权的明确规定 。
对于一审判决 , 曾倩不服 , 提起上诉 。 2022年5月 , 二审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
拿到案子后 , 因为现行法律对“婚内监护权”没有明确规定 , 被告违背了哪条法律 , 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这些都是模糊的 , 法官判案颇有压力 。 该案的二审法官霍丽芳和同事也一度犹豫过要如何处理 。 “有明确法律规定 , 我们才敢直接适用法律判决 , 不过后来我们觉得 , 可以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这些法律中的原则去审理该案 。 ”
霍丽芳对深一度表示 , 2021年6月1日 ,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实施 , 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 , 未成年人父母离婚时“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 同时 , 该法第四条确立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 霍丽芳介绍 , 在和同事们一起研判之后 , 他们觉得还是要想办法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
2022年7月 , 二审开庭两个月后 , 曾倩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二审判决书 。 保定中院判决对方在指定期限内将孩子送交曾倩 , 暂由曾倩直接抚养 。
曾倩的胜诉 , 也使该案成为了国内首例胜诉的婚内监护权案 。 得以胜诉的关键点在于 , 二审法院认定了男方藏匿孩子的事实:郭瑞和母亲强行接走孩子并拒绝将孩子送回曾倩身边 , 导致孩子被迫中断母乳 。 他们的行为不仅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造成损害 , 也是对曾倩平等监护权的不当侵害 。

曾倩拿到的胜诉判决书
第一个胜诉判例曾倩在得知胜诉后 , 第一时间把判决书发到了“紫丝带妈妈”的群里 , 大家都为她高兴 , 也为“紫丝带妈妈”这个群体感到高兴 , “接好运”的祝福在消息后面接起了一条长龙 。
但关于案件本身 , 并没有就此告终 。 2022年9月 , 郭瑞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 , 曾倩作为被申请人 , 已经提交了再审答辩状 。
“紫丝带妈妈”的法律顾问郭小明认为 , 郭瑞的再审申请大概率会被驳回 , “因为这个判决是有法有理有情 , 且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意义” 。
但郭小明并非没有额外的担忧 。 他提到 , 虽然未成年保护法在曾倩“婚内监护权”的审理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 但其二十四条仅明确了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是国家明文禁止的行为 , 却缺乏配套细则及违反后的惩罚措施 。
郭小明认为 , 一方面 , 二十四条对“什么是抢夺藏匿行为”没有做出界定 , 因此法院没有统一的判断标准 , 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 “有的法院会认定这是一个违法行为 , 有的法院可能就不会去认定 。 ”
另一方面 , 它没有规定违反后承担的法律后果 , “即便认定了存在抢夺藏匿行为 , 这对于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有什么影响?是不是认定抢夺藏匿了 , 那么抚养权就要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或者有什么限制和惩戒?这个也是不清楚的 , 又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 ”
郭小明表示 , 本案作为国内首例婚内监护权判决 , 虽然具有重要意义 , 但是本案的裁判依据是原则性的法律 , 不是明确惩罚措施的法条 , 全国的法院在遇到抢夺藏匿案件 , 还是会持有不同的观点 。 “下一步比较好的方向就是这个案例能够被最高法院评选为今年的指导性案例 , 那么它的指导价值就更大了 。 ”
赢得婚内监护权 , 曾倩和女儿的生活回到正轨 。 但对她来说 , 这还只是一个阶段性的结果 , 接下来还要解决离婚和最终抚养权的问题 。
保定中院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表示 , 在审理婚内监护权一案时 , 法院虽然以未保法为主要法律依据 , 遵循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利益这一原则 , 但这并不意味着被抢夺藏匿孩子的一方将来就必然获得监护权或是抚养权 。 主审法官霍丽芳表示 , 首先要按照民法典的规定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抚养 , 其他还要考虑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多方面的因素 , 是否有抢夺藏匿孩子行为只是其中的考量因素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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