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南天所破解植物油作为易燃物质的火灾案件


国内首例!南天所破解植物油作为易燃物质的火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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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南天所破解植物油作为易燃物质的火灾案件


法网恢恢 , 疏而不漏 。 在铁证面前 , 狡辩抵不过正义与法律!下面 , 小天要给大家讲的是一个刑事案件 。 \uD83D\uDC47
案件背景2021年12月某日半夜 , 某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接110报警 , 某村夫妇二人惨遭杀害后被焚尸 。 经调查 , 两名嫌疑人与被害人两夫妇为邻里关系 , 因邻里琐事产生矛盾 , 两名嫌疑人便在半夜潜进被害人两夫妇家中将两夫妇残忍杀害并焚尸 , 之后二人逃窜 。

为确定犯罪嫌疑人焚尸所用的易燃物质 , 某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先后委托两家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 但两次鉴定结果显示一致 , 均未检验出汽油、柴油和煤油等易燃物质 , 一时间案件陷入僵局 。

经过进一步侦查 , 办案警官发现受害者生前榨的花生油、菜籽油和芝麻油的剩余量跟原本榨出量出入较大 , 怀疑这三种植物油为焚尸用的易燃物质 。
2022年7月某刑事侦查大队委托南天所对
  1. 火灾现场提取的3份燃烧残留物、3份烟尘擦拭物 , 为检材1~6
  2. 易燃物(汽油、柴油)样本的燃烧残留物
  3. 备检的植物油(花生油、菜籽油、芝麻油)样本的燃烧残留物
以上三类物质进行微量物证鉴定确定是否为同种类物质
鉴定难点经过调查 , 鉴定人发现国内外尚无鉴定植物油作为易燃物质的标准等公开文献发表 , 未检索到可供参考的依据 , 而且检材形成于2021年12月13日 , 受理检材时距案发日已7月有余 , 备检的花生油、菜籽油和芝麻油样本虽与受害人生前榨油时所用工艺和机器相同 , 但检材和样本的年份、产地均不同 , 且检材长时间存放于空气中会氧化变质 。
这些障碍、不确定性给本案的鉴定带来较大困难 , 南天所顶住了压力 , 始终秉承着客观事实还原者的南天宗旨 , 力求还原案件真相 。
反复实验比对鉴定人首先将汽油、柴油等易燃物质的燃烧残留物与6份火灾现场的燃烧残留物进行比对 , 得出的比对图显示 , 火灾现场的燃烧残留物与汽油、柴油的燃烧残留物的整体峰形和保留时间不具有相似性 , 由此可以确定送检的6份火灾现场的燃烧残留物中未检出易燃物(汽油、柴油)的燃烧残留物 。

再将6份火灾现场的燃烧残留物与花生油、菜籽油、芝麻油三种植物油混合油燃烧残留物做比对 。 经过反复检验最终得出以下关系:
  • 检材1、3  VS  三种植物油混合油燃烧残留物——确定为同种类物质
  • 检材2、6  VS  三种植物油混合油燃烧残留物——具有相似性
  • 检材4、5  VS  三种植物油混合油燃烧残留物——不是同种类物质
更重要的是检验结果与现场提取检材位置高度契合 , 说明检验结果的可信度、准确性、重复性较高 。
到此 , 案件获得重大突破 , 可以得出鉴定意见:犯罪嫌疑人是将花生油、菜籽油、芝麻油混合油作为焚尸的易燃物质 。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破中 , 让我们等待正义的审判 。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
客观事实还原者
【国内首例!南天所破解植物油作为易燃物质的火灾案件】/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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