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三年审判始末:唯一生还者提供关键证据( 二 )



劳荣枝在厦门落网 。
控辩双方的激烈争论
劳荣枝落网后 , 南昌中院在2020年12月底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公开审理 。 庭审中 , 劳荣枝在相关案件中的作用成为关键 。 控辩双方就劳荣枝是否犯故意杀人罪 , 其抢劫罪是否有致人死亡、入室抢劫的加重行为 , 绑架罪是否存在致人死亡的加重行为进行了激烈辩论 。
劳荣枝多次强调 , 自己是在法子英的胁迫下才参与作案 , 她是受害者而不是得利者 。 同时 , 劳荣枝表示 , 不认可公诉人指控的故意杀人罪 , 但承认抢劫罪、绑架罪 。
公诉方对此辩护理由并不接受 。 公诉方指出 , 杀害七人的四起案件均由劳荣枝、法子英两人共同实施 , 两人均系主犯 。 检方指出 , 每次犯罪后 , 劳荣枝都携带谋取的巨额财富独自先行潜逃 , 这证明劳荣枝有无数次逃离的机会 , 劳荣枝称其被法子英胁迫的辩解不合常理 。 另外 , 所得非法财产也是由两人共同挥霍 。

劳荣枝案一审庭审现场 。
2021年9月南昌中院一审判决 , 1996年至1999年间 , 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经共谋并分工 , 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 , 物色作案对象 , 由法子英实施暴力 , 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及故意杀人犯罪4起 , 致7名被害人死亡 。 南昌中院一审判决劳荣枝死刑 。
一审宣判后 , 劳荣枝选择上诉 。 2022年8月18日至20日 , 江西高院公开审理此案 。 二审庭审中 , 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依旧是庭审核心 。 劳荣枝再次向受害方道歉 , 同时认为自己“罪不至死” 。 11月30日 , 江西高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劳荣枝“非凡的表演才能”
劳荣枝案在2019年由媒体报道后立即成为社会热点 。 由于此案被害人较多、作案手段残忍、发生枪战 , 以及劳荣枝潜逃时间较长且本人外形漂亮 , 种种因素十分吸引舆论关注 。
在庭审中 , 她多次声泪俱下地发言 , 称自己被“法子英胁迫”才参与作案 , 她是受害者而不是得利者 。 她在和法子英生活期间被法子英控制、胁迫 , 导致多次堕胎 , 被打头骨凹陷 。 非法所得财产是由她暂时保管 , 且杀人的犯罪后果她均未预见 。 她痛哭流涕地表示“忏悔” , 向受害人家属道歉 , 并愿意赔偿 , 但她只有三万元 。

劳声桥一直认为 , 妹妹劳荣枝并未杀人 。
在庭外 , 劳荣枝的家属也认可她的表述 。 一审期间 , 劳荣枝二哥劳声桥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 , 劳荣枝是法子英“钓鱼的钩” , 因为法子英用劳荣枝家人的安全来胁迫她 , 这几起案件劳荣枝都是胁从犯 , 劳荣枝并未杀人 。 劳声桥称 , 案发20多年 , 潜逃的劳荣枝从未和家人联系过 。 劳声桥表示 , 如果劳荣枝跟家里联系 , 他一定会让劳荣枝投案自首 。
二审期间 , 劳荣枝的二姐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 , 法子英与妹妹交往期间曾用家人姓名威胁劳荣枝 , 她恳请大家相信妹妹是被胁迫的 。 她表示 , 妹妹从小胆子小没主见 , 比较懦弱 , 不像自己嗓门大胆子也大 。
虽然劳荣枝和她的家属一直试图营造“被胁迫”“很柔弱”的形象 , 但案件公诉方和受害人方面完全不接受这个说法 。
一审公诉方指出 , 劳的很多言辞前后矛盾 , 完全不可信:劳荣枝一边说法子英逼她做饭洗衣服 , 一边又说法子英会给她洗衣做饭;一边说自己不靠抢劫能工作和生活 , 一边又与法子英共同生活三年 , 共同犯罪;一边称自己和法子英心照不宣 , 一边又说不知道法子英杀人;一边在作案时积极销毁指纹证据 , 一边又说自己是被胁迫不屑于犯罪;一边说自己从来不会说谎 , 一边在四起案件中和逃亡生活中欺骗他人 。

法律援助律师刘静洁接受媒体采访 。
法子英、劳荣枝案中一名受害人妻子朱大红的法律援助律师刘静洁在一审后就直接对媒体表示 , 她认为 , 劳荣枝有强大的意识和非凡的表演才能 。 劳荣枝以其柔弱的表现欺骗所有人 。 劳荣枝在法庭里声泪俱下说自己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 但她却养着狗 , 还学钢琴、学画画 , 根本没有想到那些受害人的家属 。
唯一的幸存者
法子英与劳荣枝在江苏省常州市也实施了一起绑架案件 , 这起案件的被害人刘某也是法、劳系列案中唯一的幸存者 。
2019年12月 , 公安机关找到了常州案当年的被害人刘某 。 根据刘某的陈述 , 劳荣枝将其四肢牢牢捆绑在靠背椅上 , 时隔20多年 , 刘某肩部仍留有当年被铁丝捆绑留下的伤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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