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男子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周某驾驶的另一辆摩托车迎面相撞( 二 )


扩展到一般的损害赔偿问题 , 也就是说受害人的自身缺陷 , 并不能成为减轻侵权人侵权责任的理由 , 受害人自身的身体状况也不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 二者不能相提并论 。

因此原告要求认定周某的原有疾病对损伤有主要作用 , 应当核减残疾赔偿金的诉求 , 没有法律依据 , 不予采纳 。

那么 , 你支持法院的判决吗?欢迎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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