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长杀害六旬夫妇一审开庭,两被害人身上共60处创口( 二 )


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 , 被关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邹二俭以网络视频的形式出庭受审 。
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 。 九江市检察院认为 , 被告人邹二俭不能正确处理婚姻与生活方面的问题 , 为泄私愤 , 撬门入室 , 持刀棍行凶 , 手段残忍 , 并造成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 社会影响恶劣 , 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邹二俭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具有自首情节 。
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后 , 邹二俭当庭表示对故意杀人的罪名有异议:“我是正当防卫 , 过失杀人 。 ”
邹二俭称 , 案发当时 , 在邹秀勤夫妇的卧室内 , 他与邹秀勤发生口角和冲突 。 “他下床了 , 用脚来踢我的下体 , 我避了一下 , 我用菜刀正当防卫 , 砍他……他老婆过来攻击我 , 我用刀把他老婆也砍了……”邹二俭辩称 , 他没有砍对方“几十刀” , “只有十几刀” 。
在法庭辩论阶段 , 公诉人指出 , 邹二俭表述的正当防卫和过失杀人 , “是他对法律的错误认识” , “持刀入室行凶 , 非法侵害在前 , 何来的正当防卫?其行凶时连砍几十刀 , 何来的过失?”
死者女儿邹海燕等人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出庭 。 邹海燕认为 , 被告人没有如实供述罪行 , 不构成自首 。 她提交的一份多名村民签字按印的报告称 , 邹二俭是“村霸” , 侵害集体和村民利益 。 邹海燕等原告人在起诉书中写道 , 邹秀勤曾喝斥过邹二俭的“不法行为” , 并直言要进行举报揭发 , 因此遭到对方报复 。
“说我是村霸是不属实的 。 我当组长是大家选的 , 我做事一是一、二是二 。 ”庭审中 , 邹二俭称并非被举报而报复 , 他作案是怀疑邹秀勤与其妻有不正当关系 , 不过并无实证 , “他偷我老婆 , 还到外面宣扬我 , 还说我儿子是他的种 。 哪个男的受得了?”
邹二俭的辩护律师称 , 此案因感情纠纷引发 , 请法庭从轻判决 。 开庭前 , 辩护人曾申请对邹二俭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 。 法官称 , 无证据证实邹二俭有家族精神病遗传史 , 也未发现其存在精神异常情况 , 故驳回其鉴定申请 。
邹海燕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称 , 邹二俭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此外因其杀人情节特别严重、手段极其残忍 , 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在作最后陈述时 , 被告人邹二俭向死者家属道歉 。 他说 , 事发时“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 请求法庭“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 。
【村民小组长杀害六旬夫妇一审开庭,两被害人身上共60处创口】审判长宣布休庭前表示 ,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 , 将由合议庭评议后再择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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