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投无路的他只好找来朋友李钢 , 两人把尹德龙抬回了家 。 由于尹德龙服了那么多药 , 所以大小便的气味非常难闻 。 为了缓解哥哥的疼痛 , 每当夜深人静时 , 只要尹德龙发出一点呻吟 , 他就会起来替哥哥按摩 。 为了给哥哥筹到继续治疗的钱 , 他给二叔和大姑打电话 , 他们都说:“我们实在管不起你哥了 , 他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 ”是啊!两人以前确实没少帮过兄弟俩 , 也算是做到仁至义尽了 。
2005年8月7日晚上 , 心情烦躁的尹云龙邀请李钢到家里喝酒 。 几杯酒下肚后 , 他开始黯然落泪 , 不由埋怨起大哥来:“唉!你说我大哥怎么这么不争气啊!好好一个家 , 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 , 可他就是不知道珍惜 , 三番五次要自杀 。 原本以为我残疾后 , 还有个大哥可以指望 , 可现在……”半夜1点整 , 喝得醉醺醺的李钢起身告辞了 。 此时 , 被酒精烧得有些兴奋的他却怎么也睡不着觉 , 来到了楼下的包子铺 , 又要了三两白酒 , 一口气喝了下去 。
回到家后 , 已经是8月8日的凌晨 。 看着哥哥―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 尹云龙的心里有一种难言的悲凉 。 也就是在那一刻 , 一种可怕的邪念在他脑中闪现:哥哥不是想死吗?干脆我就成全他吧!与其让他痛苦地活着拖累我 , 还不如让他解脱算了!想着想着 , 尹云龙下意识地把哥哥的手脚捆绑起来 , 又把被单撕成布条 , 用布条在哥哥的脖子上缠了两道 , 闭上眼咬着牙 , 然后抓住布条两头使劲勒……
勒死哥哥后 , 他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双手 , 似乎不相信自己干得出如此天理不容的恶事!可一切都发生了 。
解下哥哥脖子上的布条 , 尹云龙出门扔到了垃圾道里 , 又下楼搭了个出租车 。 在车里 , 尹云龙的身体像秋风一样发抖 , 悲痛在良知复归后像潮水般涌向心头 。 “是我杀了哥哥啊 , 是我杀了哥哥啊!”他一遍遍地悲呼着 。 可是 , 法不容情 , 尹云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 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
原本值得称颂的一段兄弟情 , 却恶化成了这样一个结果 。
我国法律不支持“大义灭亲” , 也不支持实行积极安乐死 , 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处死他人 , 除非是依法执行死刑、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 否则 , 哪怕是经过受害人同意后再剥夺其生命 , 不管其行为方式为何种 , 也构成故意杀人罪 。
比方说别人明知某某有自杀意图 , 还为其提供安眠药、刀具等 , 更甚者在某某无法实施自杀行为或者本人缺少勇气时 , 用自己的行为结束了他的生命 。 按照我国法律 , 故意杀人 , 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 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 。 帮助他人自杀 , 即使自杀行为是他人同意的 , 甚至请求你帮忙实施的 , 也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是的 。
最后我想说的是:自杀永远是最愚蠢的选择 。
为什么这样说呢?只要人活着 , 就有改变命运的机会和重新选择的可能 , 而一旦结束了生命 , 也就消灭了一切选择和改变的可能性 。 人的一生总会有高峰或低谷 , 生活当中没有坎或波折是不现实的幻想 , 即使对于现代中国的年轻人而言 , 生活的道路已经平坦了许多 , 生活的条件也改善了许多 , 但是要让事事顺自己的心愿仍然是不可能的 。 遇到挫折应当采取什么态度 , 或者选择什么方式应对 , 是见仁见智的问题 , 但最愚的选择就是结束自己的生命 。 应当想到 , 只要生命存在 , 一切就都有可能 , 在人生征途的每一步你始终有360个角度供你重新选择 , 而一旦结束了生命也就放弃了所有的机会 。
在感受艰难困厄之时 , 我们不妨自问一下:现在面临的境况是不是我人生的最低谷?如果不是 , 我为什么要绝望呢?如果是 , 那说明我的人生就要反弹了 , 又有什么理由绝望呢?股市、房市、汇市无不沿着涨落起伏的曲线运行 , 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 , 月圆月缺是事物运动的规律 。 只有能经受挫折和失败考验的人才能取得成功 , 能经受大挫折考验的人方能取得大成就 , 这是人生的基本道理 。
切记:自杀是一种自私、颓废、愚蠢、懦弱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