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购买人主体等于强行剥夺出卖人的交易自由权利,法院不予支持( 二 )



原审判决宋某某1返还定金20000元符合法律规定 , 二审予以支持 。 案涉合同未能顺利履行的主要原因在于邱某某要求变更合同主体 , 根据该事实 , 原审判决对邱某某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赔偿房屋增值损失、中介费以及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并无不当 , 应予维持 。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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