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银行ATM机损失20万,取钱小伙一审被判无期,最后结果如何( 二 )


其中多占金额最多的 , 是一个名叫许霆的户主 , 多占金额高达17万多 。
许霆
按理来说 , 确定了损失金钱的去向 , 那想要追回岂不是很简单?更别说银行手里拿着的还有许霆的资料信息 。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
在当时那个年代 , 视频监控技术还不发达 , 银行能查到的有关许霆的信息少之又少 。
他们只知道许霆是山西人 , 目前在广州一家物业公司里当保安 。
可是白白多得17万 , 这个年仅23岁的小伙子会禁得住这么大的诱惑 , 还老老实实地继续上班 , 然后等着他们去追回这笔巨款吗?
很明显 , 小伙许霆没有那么大的定力 。
当银行赶到许霆的工作地时 , 保安队长告诉他们 , 许霆今天上午就急匆匆地提出了辞职 , 连工资都没要就走了 。
抱着最后一丝希望 , 银行人员用保安队长的手机给许霆打电话、发短信 , 想要以发工资的理由将他引诱回来 。
然而 , 那不足一千块的工资在17万巨款面前实在不值一提 , 许霆没有接电话 , 也没有回来 。

银行怀疑许霆带着那17万离开广州回了老家 , 于是他们又赶紧联系上了许霆的家人 。 但是许霆并没有回老家 , 他的家人联系不上他 , 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
人找不到 , 钱追不回来 , 银行这下子是彻底没辙了 。
2006年4月30日 , 广州市商业银行正式向警方报案 , 请求警方将潜逃的许霆抓捕归案 , 归还其多占银行的17万巨款 。
天降馅饼砸到小伙头上对于警方来说 , 这起案件不棘手 , 却罕见 。
当时国内并没有此类案例 , 因此对于本案件的性质 , 警方刚开始也没能有所定论 。
最先接手此案的 , 是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 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分析后 , 侦查支队认为许霆的行为不应该归到经济犯罪中 , 而应该属于“盗窃” 。
于是 , 此案被重新以“涉嫌盗窃罪”立案 , 转给了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
天河区分局接手此案后 , 于2006年6月19日在网上发布了追逃令 , 并多次前往许霆老家和其它他可能出现的地方调查追踪 。
在经过长达一年的不懈努力后 , 终于在2007年5月22日于陕西省宝鸡市火车站将许霆抓捕归案 。

此时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一年多 , 而许霆手里所多占银行的17万元也因为投资失败而所剩无几 。
被抓后 , 许霆如实交代了自己被“天降馅饼”砸到的全部过程 。
那是2006年4月21日的周五晚上九点钟 , 在物业公司当保安的许霆在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后 , 和同事一起去附近的ATM机上取钱 。
许霆辍学早 , 也没学过什么技术 , 进入社会后一直从事的都是像保安这种工资很低的工作 。 再加上年龄小只有23岁 , 平时也不知道节约存钱 。
因此 , 说是去取钱 , 其实当时许霆的银行卡余额也只有非常可怜的176.97元 , 最多只能取出来100块罢了 。
然而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 , 也许是财神爷看他可怜 , 竟然主动给他送钱来了 。

当时他把卡插入ATM机 , 按下100元准备取钱 , 但是谁知道机器就跟抽风了一样 , 按了半天都没反应 , 气得他又使劲儿按了几遍 。
等他反应过来时 , 就发现自己多按了一个0 , 要取的金额从100变成了1000 。
许霆很生气 , 毕竟自己卡里只有100元 , 这一按错还得重来 , 真是麻烦 。
然而奇怪的是 , 还没等他取消操作 , ATM机就唰唰唰地开始往外吐一张张的百元大钞 。
等它停下来后许霆一数 , 竟然真的是1000元 。
这可真是天上掉馅饼的“无本买卖”!
许霆的心猛地一跳 , 心里依旧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摊上了这样的好事 。
他看看手里的钱 , 又看看ATM机上显示的余额 , 终于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
只见自己那原本176.97的余额 , 现在变成了175.97 。
也就是说 , 账上余额只扣一块钱 , 自己却能收到1000元现金!
许霆心想:自己不会是无意中发现了银行这台ATM机的漏洞吧?那如果再取1000元 , 是不是还能取出来?
说干就干!
许霆又重复了之前的操作 , 果不其然 , 这次又成功的到手了1000块!

没有人能过宝山而不入 。
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 , 许霆被冲昏了头脑 。 他一遍遍地重复操作 , 一把把地往兜里塞钱 , 不过短短十几分钟 , 他的全身就塞满了55000块 。
许霆知道自己拿这个钱肯定是不正当的 , 但是他根本控制不住自己 , 他怀着又激动又害怕的心情劝自己:我只是先帮银行拿着 , 等他们来要我就还给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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