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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资拖欠案件中,劳动者只需要举证证明其已履行劳动义务即可,而对用人单位未付工资的事实不负举证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 ,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这表明,用人单位有义务保存已支付工资的证据,而劳动者一般不可能掌握未支付工资的证据 , 在劳动者提出已履行劳动义务的证据并提出追索拖欠工资的主张时,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已支付工资,就应当认定未支付工资的事实并支持劳动者的主张 。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举证 拖欠工资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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