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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土地补偿是依照土地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 。
引用法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 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 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拆迁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多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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