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滦南县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集中公诉九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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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 , 滦南县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提起公诉的9起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开庭审理 。 该院副检察长曹景涛出庭支持公诉 。
滦南县检察院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公诉案件 , 依法严格缩短诉讼环节办案时限 , 最大限度地提高司法办案质效 。 作为案件承办人 , 曹景涛在认真审阅案卷材料、研判案情的基础上 , 第一时间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 , 并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 , 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从宽相关法律规定 。 9名犯罪嫌疑人在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 庭审中 , 曹景涛宣读了起诉书 , 依法指控了犯罪事实 , 依据情节提出了量刑建议 。 9起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案件庭审全程仅用时3小时 , 量刑建议均得到了法院的采纳,并当庭宣判 。
滦南县检察院入员额检察官院领导带头办理认罪认罚案件 , 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 , 实现了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 , 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 对提高办案质效、强化人权保障、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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