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冒充公检法、虚假购物、裸聊……河北警方通报近期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冒充公检法、虚假购物、裸聊……河北警方通报近期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采访人员尹翠莉)4月26日 , 河北省公安厅反诈中心和新闻中心通报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裸聊类诈骗、虚假网站及链接诈骗、虚假购物消费诈骗典型案例 , 提醒群众增强防范意识 , 防止上当受骗 。
【网络诈骗▲冒充公检法、虚假购物、裸聊……河北警方通报近期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案例: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案
4月13日 , 石家庄市王某接到一个自称是北京市通讯管理局“客服”的电话 。 该“客服”称王某在北京市昌平区某电信营业厅办理了一张电话卡 , 该号码涉嫌给他人发假药的信息 , 已经被人举报 。 王某说自己没有办理过该电话卡 。 该“客服”说可以帮王某报警 , 就将电话转接给“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局” 。 一个自称是“昌平区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陆某”的接了电话 , 让王某加其QQ号 , 说要通过网络做一份笔录 。 “陆某”称王某名下有一张银行卡涉嫌洗钱237000元 。 根据“陆某”要求 , 王某登记了自己所有银行卡的信息 。 “陆某”承诺会替王某向检察官求情 。
4月14日 , “陆某”给了王某一个“昌平区检察院检察官”的QQ号码 。 王某添加后 , 该“检察官”声称要帮王某做资金审查 , 让王某办理一张手机卡 , 并根据手机卡办理一张银行卡 。 根据“检察官”要求 , 王某将自己原有银行卡中的存款全部转入新办理的银行卡中 。 “检察官”说 , 这个银行卡内必须存够237000元 , 才能通过司法程序冻结这些钱做保证金 。 “检察官”指导王某从多个网上借贷平台贷款 , 并向朋友借款 , 全部存入新办的银行卡内 。 在全部操作结束后 , “昌平区公安局民警陆某”告诉王某 , 为了保密 , 让王某将聊天记录全部删除 。
4月19日 , 在朋友提醒劝导下 , 王某意识到可能被骗 , 一查银行卡 , 发现卡中存款已经全部被转走 。 4月21日 , 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
民警提示:公检法人员绝不会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来通知核查资金 , 将钱转移到“安全账户” , 凡通过电话 , 短信等方式要求转账的、汇款、资金核查等操作的都是诈骗 , 切记不相信、不转账 。 如实在难以辨别真伪 , 请拨打110或当地反诈中心电话 。
案例:裸聊类诈骗案
4月23日 , 张某在某手机APP内收到裸聊私信 , 里面有对方QQ号码 。 张某添加了该QQ号 , 并与对方开始聊天 。 对方让张某安装了一个APP , 张某用手机号及邀请码注册登录 , 双方随即通过视频方式开始裸聊 。 几分钟后 , 对方把视频聊天界面关闭 , 并向张某发送了他们视频裸聊的截图以及张某手机内的通讯录截图 , 称张某向其转账后就将视频删除 。 张某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多次向对方转账 , 但对方未将裸聊视频删除 , 并要求张某继续转账付款 。 张某遂报警 。
4月24日 , 宋某在手机聊天软件内收到消息 , 对方希望与宋某连麦互加QQ 。 双方互加QQ后 , 对方要求宋某脱掉衣服进行裸聊 。 随后 , 对方称要在某APP进行直播 , 并发送注册邀请码邀请宋某观看直播 。 宋某根据对方提示下载注册APP后 , 对方将与宋某的裸聊视频以及宋某手机通讯录的截图发送给宋某 , 称宋某转账后将删除视频 。 宋某通过微信向对方多次转账 , 但对方并未删除视频 , 宋某遂报警 。
民警提示:根据警情数据分析 , 此类犯罪目标群体多为20岁左右的年轻男性 。 犯罪嫌疑人通过诱引受害人下载指定APP , 从而获取受害人手机里的个人信息 。 广大网民要远离网络不良行为 , 不轻易下载他人指定的所谓APP , 更不要向陌生人泄露身份和家庭等敏感信息 , 发现被骗或者被敲诈后 , 不要选择沉默 , 要第一时间报警 。
案例:虚假网站、链接诈骗
今年1月份 , 高某在某短视频平台认识一名网友 。 在一次闲聊中 , 对方给高某推荐了一款名为“荷兰金融”的理财APP 。 在该APP客服人员指导下 , 高某进行了几笔理财 , 并且都赚到了钱 。 客服人员告诉高某 , 充值到一定金额可以成为尊享会员 , 能赚更多的钱 。 高某充值后 , 对方又称继续充值到一定金额后可以提现 。 高某便按照对方要求充值到提现金额 , 结果对方又让其缴纳个人所得税 。 高某意识到可能被骗 , 于4月23日向公安机关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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