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零门槛”!河北张家口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近日 , 张家口市公安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张公发[2020]96号) , 全面取消了张家口市城镇户口落户限制 , 凡有意愿落户张家口市城镇的公民 ,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均可办理落户 。
取消城镇落户限制
本次改革结合国家、省最新户籍制度改革精神 , 立足张家口城市发展实际 , 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 破除妨碍各类人力资源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政策障碍 , 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 助力冬奥新城的快速发展 。 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城镇意愿 , 实行以群众申报为主 , 不附加任何条件 , 对有意来张家口就业、居住、生活的非户籍人口 , 可在张家口市城镇申报登记常住户口 。
有序畅通落户渠道
坚持合理有序 , 放而不乱 , 实现户改成效与服务管理的有机统一 。 尊重公民落户愿意 , 指导公民有序落户 , 确保公民如实申报登记 。 按照先家庭户、再集体户、最后登记在公共地址的顺序为公民办理落户登记 。
全面简化落户程序
允许公民自择地点落户 , 实行省内“一站式”办理(即公民申请省内迁移的 , 在迁入地直接办理准迁和落户 , 无需再回原籍办理迁出手续) 。 简化手续材料 , 除必需的证明材料外 , 无需提交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公安机关通过内部信息能够查询确认的、没有公开公示的证明材料 。
便民利民周六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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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零门槛”!河北张家口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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