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饥饿营销”、“诱导频繁申赎”都是违规行为,最强基金销售新规来了(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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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证监会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定位于‘卖基金’,其收入来源包括认购费、赎回费和尾佣(管理费分成),取决于销售流量,而不是投资者的财富增量 。”某公募理财师表示,在今年火爆的行情下,一些基金从业人员要求投资者频繁赎回旧基金,再参与购买新基金 。
“一卖一买之间,认购费1.2%,赎回费0.5%,每滚动一次,销售机构可以赚1.7%,一年下来销售机构就赚了6.8%,这6.8个点,可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该理财师表示,这种“搬沙子“的行为已经是行内人尽皆知的套路 。
界面新闻采访人员了解到,目前,头部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目标并不止步于卖基金 。发力买方投顾、推荐基金组合并鼓励基民长期持有,帮助基民管住手,改变“基金赚钱、基民亏钱”的局面,已经成为一条新赛道 。
“从目前行业制度设计上看,公募基金公司与客户之间缺少一个重要的投顾角色和一套投顾服务体系,而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是连接上游基金公司与客户的重要枢纽 。”盈米基金CEO肖雯表示,“买方投顾”是市场刚需,基金公司在“投”部分上拥有独特优势,而第三方销售机构在连接客户的“顾”部分具有天然优势,市场巨大,需要多元化的买方投顾服务,相互竞争,促进发展 。
证监会表示,本次《销售办法》修订将进一步完善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加强基金销售机构合规内控,对于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优化基金市场生态、促进基金行业良性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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