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文明交通倡议书


文明交通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 , 文明交通不仅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 , 更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 。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 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 守护好得之不易的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 落实全省“三创四建”活动要求 , 持续提升城市形象与市民文明素质 , 全力打造安全、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 , 我们倡议:
一、开文明车 , 践行文明交通行为 。 机动车驾驶人自觉礼让斑马线 , 不占用非机动车道 , 不违反规定停车 , 不随意调头 , 不闯红灯 , 不飙车 , 不随意变道、加塞 , 不乱鸣笛 , 不逆向行驶 , 不超员、超速、超载 , 不酒后驾驶 , 不疲劳驾驶 , 不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车辆 , 不违法超车、会车 , 行驶中不拨打、接听电话 , 不车窗抛物 , 按规定使用灯光 , 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 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
二、行文明路 , 树立文明交通风尚 。 非机动车骑行人自觉在非机动车道骑行 , 不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骑行 ,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 , 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驾驶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 , 应当下车推行;不逆向行驶;遵守交通信号 , 不闯红灯;转弯前减速慢行 , 伸手示意 , 不突然猛拐 , 不乱停乱放 。
三、做文明人 , 争当文明交通使者 。 行人自觉行走人行道 , 不在车行道上行走;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 , 不闯红灯 , 不与车辆抢行;横过道路要走人行横道 , 不在路口中间穿行 , 不跨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代步;服从交警指挥;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 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参与者、守护者和宣传者 。
城市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 , 文明的城市需要大家共同呵护 。 让我们携起手来 , 自觉做到文明出行 , 共同营造安全、畅通 , 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 让我们的城市更畅通 , 让我们的家园更和谐 , 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秦皇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机动车|文明交通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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