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不得以中高考成绩片面评价学校和教师

教育部等八部门发文 要求坚决克服“唯升学”“唯分数”倾向
不得以中高考成绩片面评价学校和教师
教育部、中组部、中宣部等八部门昨天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提出保障学校三个方面的自主权 , 同时强调 , 各地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 , 不得以中高考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 , 坚决克服“唯升学”“唯分数”的倾向 。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 , 保障教育教学的自主权主要涉及两个层面:在学校层面 , 提出鼓励支持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 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地位 , 明确学校在遵循教学基本要求基础上 , 有“五个自主” , 包括自主安排教学进度、自主运用教学方式、自主组织研训活动、自主实施教学评价、自主实施跨学科主题教学 。 在教师层面 , 充分发挥教师在课堂教学改革中的主体作用 , 鼓励教师大胆创新 , 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 积极探索符合学科特点、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 。 同时 , 提出要大力精简、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 , 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
其次是扩大人事工作自主权:包括扩大副校长聘任的参与权和选择权 , 提出鼓励地方积极探索由学校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长;扩大中层管理人员聘任自主权 , 提出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 , 学校自主设置内设机构 , 自主择优选聘中层管理人员;扩大教师招聘的参与权 , 要充分尊重和发挥学校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 由学校提出招聘需求和岗位条件 , 并全程参与面试、考察和拟聘人员确定 , 鼓励地方探索在学校先行面试的基础上组织招聘 , 对具备条件的学校可自主按规定组织公开招聘;扩大职称评聘自主权 , 中初级职称和岗位由具备条件的学校依据标准自主评聘 , 高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由学校推荐或聘用;扩大绩效工资分配权 , 新增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考核的基础上自主分配 。
第三是落实经费使用自主权 。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需要自主提出年度预算建议 , 自主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进一步完善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 加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学校依法依规自主使用社会捐资助学的经费 。
吕玉刚在回答采访人员提问时表示 , 激发办学活力需要评价导向的指引拉动 。 《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 , 要强化过程性、发展性评价 , 要更加注重评价学校在提高办学质量方面的实际成效 , 也就是对评价的导向问题做出明确的部署 。 各地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关 , 不得以中高考成绩或者升学率来片面地评价学校、评价校长、评价老师 。 要把考试升学建立在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基础之上 , 把素质教育的功夫做足、做实、取得成效 。 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包括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学前教育幼儿园的办学质量评价标准 , 包括对县域教育质量的评价、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 , 以及学生学业发展质量的评价等三个层面 。 (采访人员 雷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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