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吉林|从160斤瘦到60斤 女子因不孕遭夫家虐待致死案调查( 五 )


张吉林|从160斤瘦到60斤 女子因不孕遭夫家虐待致死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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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 , 张丙家童装店内景象 。
尸检鉴定书显示 , 方洋洋全身泛布大面积挫伤 , 挫伤面积达体表总面积的43%以上;挫伤以头面部、背臀部、四肢部为重 。 经鉴定 , 被害人符合在营养不良基础上受到多次钝性外力作用 , 导致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死亡 。
受到争议的一审判决
今年1月22日 , 山东禹城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
法院认为 , 方洋洋的公婆、丈夫经常对方洋洋以打、冻、饿、禁闭等手段予以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情节恶劣 。 鉴于各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构成坦白 , 且具有悔罪表现 , 决定从轻处罚;各被告人亲属自愿预交赔偿金人民币5万元 , 决定从轻处罚 。 方洋洋的丈夫张丙犯罪情节较轻 , 具有悔罪表现 , 决定适用缓刑 。
一审判决 , 被告人张吉林犯虐待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刘兰英犯虐待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被告人张丙犯虐待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缓刑三年;被告人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37562元、误工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 , 合计42562元 。
方家代理律师、山东忆兴律师事务所张金武向新京报采访人员表示 , 一审判决存在很大问题 , 其一 , 没有公开审理;其二 , 此案应当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致死)与虐待罪;其三 , 原审认定的虐待致人死亡的量刑畸轻 。
他认为 , 虐待罪有警示教育意义 , 不会涉及个人隐私 , 而且方洋洋的家属也要求公开信息 , 参加庭审 , 但法院未允许 。
张金武表示 , 此案应当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致死)与虐待罪 。 仅虐待罪一罪 , 三原审被告人就应当处六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仅故意伤害致死被害人方洋洋这一行为 , 依法就应当处十五年以上徒刑 。
2月19日 ,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 撤销原判决 , 将该案发回重审 。 裁定书显示 , 本案未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 , 三原审被告人均系成年人 , 依法应当公开开庭审理 , 原审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 , 且未依法保障上诉人杨兰的法定诉讼权利 ,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
11月27日 , 该案将在禹城市人民法院重审 。
禹城市人民法院政治处一名工作人员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 案子正在审理过程中 , 还没有做最终判决 , “要相信法院和法官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 。
采访中 , 方洋洋的表哥谢树雷对新京报采访人员表示 , 一条鲜活的生命 , 被虐待致死 , “应该让她的公婆、丈夫受到应有的惩罚 , 给受害者一个公道 。 ”
新京报采访人员 乔迟 实习生 林文琪
图片(除署名外)/新京报采访人员 乔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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