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河北:11月23日起进口冷链食品不录入系统不准上市销售!

河北:11月23日起 , 进口冷链食品不录入系统不准上市销售
从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 ,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 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 我省建立了统一的“河北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 , 以实现对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 。 根据要求 , 我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遵守“河北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管理要求 , 确保上传数据真实有效、完整准确 。 11月23日起 , 凡是没有录入系统的进口冷链食品 , 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
我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落实食品追溯主体责任 , 保证所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全部实现追溯 。 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物流仓储、餐饮服务等相关单位或个人 。
我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河北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中完成主体用户注册 , 并自即日起 , 使用管理系统如实上传进口冷链食品来源、流向等追溯数据 。 “河北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实行“首站赋码”管理 , 即从国外或省外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并运入我省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首站 , 在管理系统中上传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消毒记录等数据 , 并使用管理系统按批次为相关产品进行电子追溯码赋码 。 如产品包装上已有符合GS1编码和追溯标准的追溯码 , 则无需另行赋码 。 进口冷链食品在冀销售、流转的各个环节 , 我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可通过扫码方式便捷上传产品收发货等数据 。
据悉 , “河北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目前已上线运行并提供多种登录方式 , 可直接使用电脑访问网页(网址为http://www.hebspzs.com/) , 也可使用“药安食美”APP进行手机端操作 。 我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面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时 , 应在进口冷链食品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加贴“河北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电子追溯码 。 广大消费者可通过“药安食美”APP扫码查询产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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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检出阳性!
进口货物外包装检出阳性 , 海关总署暂停俄罗斯1艘渔船进口申报
据海关总署网站18日消息 , 因从俄罗斯进口1批冻细鳞大麻哈鱼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 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 , 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俄罗斯水产品捕捞加工渔船Zaliv Vostok JSC“Yuzhmorrybflot”(注册编号为CH-075)的进口申报1周 , 期满后自动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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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巴西牛霖内包装箱3份样本核酸阳性
太原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7日发布通告称 , 发现从郑州发出的巴西牛霖内包装箱3份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 目前涉及的20件巴西牛霖已全部就地封存 , 未流入市场 。
通告称 , 11月16日 , 太原市疾控中心在对太原市进口冷冻肉品和水产品集中监管总仓进口冷冻食品检测中 , 发现从郑州发出的巴西牛霖内包装箱3份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 太原市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食品溯源、人员排查隔离、场地消杀等应急处置措施 。 对所有接触人员、同车货物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 结果均为阴性 。
【冷库|河北:11月23日起进口冷链食品不录入系统不准上市销售!】据悉 , 太原市进口冷冻肉品和水产品集中监管总仓于11月1日正式运行 , 进入太原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冻品 , 必须先进入总仓 , 由总仓对外包装、内包装和肉品进行核酸采样 , 再对食品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 。 经核酸采样检测合格 , 并取得《太原市进口冷冻肉品和水产品集中监管总仓出库证明》、食品安全追溯码后方能出仓 。 凡未取得出库证明和食品安全追溯码的 , 不得在太原储存、销售、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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