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京报评论 扛4麻袋硬币恶意支付执行款,罚5万不冤 新京报快评

"原"新京报评论 扛4麻袋硬币恶意支付执行款,罚5万不冤   新京报快评




恶意支付是典型损人不利己的报复行为 , 最终只能吞下输了官司又输人的苦果 。






▲图片来自北海市海城区法院 。


文 | 陈广江

据澎湃新闻报道 , 近日 , 因不满法院判决 , 广西北海一汽车公司老板叶某携4麻袋硬币清偿劳动纠纷执行款 , 法院认为该男子的消极对抗行为严重妨碍司法人员的执行工作 , 决定再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 。 1月6日 , 海城区法院工作人员对此做出回应 , 并表示涉事劳动者手部因工伤致残 , 拒收这些硬币 。


故意给别人找“不痛快”的人 , 往往自己也不会痛快 , 该老板的做法就很典型 。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 即使一万个不情愿 , 也不该用这种恶意、消极的态度对抗司法人员的执行工作 。 若对判决不满 , 可以通过上诉、再审等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 。 法院是说理的场所 , 不是撒气的地方 , 任性而为、故意找茬 , 最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


事实上 , 该老板并非不懂法 , 而是刻意钻法律的漏洞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 我国法定货币是人民币 , 以人民币支付我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 无论主币还是辅币都有无限法偿能力 , 即使是几麻袋五角、一角的硬币 , 收款方也不能拒收 。 因此 , 该老板扛4麻袋硬币清偿执行款 , 法院没有拒收的理由 。


尽管如此 , 钻法律漏洞的行为也不是总能得逞 , 因为任何法律都不能、也不会违背社会公认的常识、常理、常情 。 一家经营汽车生意的公司 , 日常都是大额交易 , 偏偏这次费尽周折换取4麻袋零钱清偿执行款 , 可谓满满的都是恶意和刁难 , 而且在事实上已对司法执行工作构成了阻碍 , 被法院罚款5万元并不冤 。


司法不仅能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 还具有引领社会崇德向善的功能 。 如果法院对这种恶意支付、对抗执行的行为听之任之、束手无策 , 不仅影响执行效率、浪费司法资源 , 还会纵容不法企业肆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嚣张气焰 。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 , 很多网友对该老板的做法表示谴责 。 恶意支付是典型损人不利己的报复行为 , 最终只能吞下输了官司又输人的苦果 。


现实中 , 类似恶意支付事件并非个案 。 不难发现 , 类似事件有一大共性:一般由劳动纠纷引起 , 劳动者依法维权胜诉 , 而老板处心积虑给劳动者找“不痛快” , 最终打起了“硬币支付”的歪主意……一般来说 , 经过媒体曝光 , 企业付出声誉受损的额外代价后 , 问题都能得到妥善解决 。

【"原"新京报评论|扛4麻袋硬币恶意支付执行款,罚5万不冤 | 新京报快评】
有专家指出 , 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 , 是在立法上确定小额辅币的有限法偿功能 。 所谓有限法偿 , 是指在一次交易中 , 若使用小额辅币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量 , 债权人可以拒绝接受 。 立法需要审慎考量 , 但在个案判决上 , 法院完全可以做到为讨薪民工撑腰 , 就此看 , 广西北海这起判决 , 做了一个良好示范 。


□陈广江 (媒体人)


编辑:新吾校对: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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