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报道 阿迪达斯、ZARA被行政处罚,因违法广告、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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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报道 阿迪达斯、ZARA被行政处罚,因违法广告、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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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报道 阿迪达斯、ZARA被行政处罚,因违法广告、以次充好

近日 , 阿迪达斯、ZARA分别因违法广告、以次充好遭行政处罚 。
阿迪达斯因违法广告被罚5万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 , 近日 , 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 , 决定文书号苏园市监处字〔2021〕00115号 , 处罚事由为违反广告内容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 , 处罚结果为罚款50000元 , 处罚单位为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值得注意的是 , 阿迪达斯此前曾因发布声明抵制使用新疆棉花 , 而引发众怒 。 3月25日下午至晚间 , 杨幂、迪丽热巴、邓伦、王嘉尔、陈立农、易烊千玺、彭于晏、Angelababy(杨颖)、陈奕迅、向佐方面纷纷发布声明 , 宣布终止与阿迪达斯的一切合作 , 并表示坚决抵制一切造谣欺辱中国的行为 。 受此影响 , 阿迪达斯股价遭重挫 。
公开资料显示 , 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 , 法定代表人为JAN HENDRIC HEINEMANN , 注册资本1.8亿人民币 , 经营范围包括运动服饰、体育用品、眼镜、手表、化妆品、电子产品等的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等 。 股东信息显示 , 该公司由ADIDAS BETEILIGUNGSGESELLSCHAFT MBH全资持股 。
ZARA因以次充好被罚7000元据天眼查显示 , ZARA关联公司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 , 处罚事由为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处罚结果为没收违法所得0.123103万元 , 罚款0.707681万元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处罚单位为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 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福州浦上大道分公司所销售的“ZARA”品牌产品 , 货号分别为4302/605/800牛仔裙子、2423/520/010男式鞋子、2422/520/040男式鞋子被判定为不合格 , 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延安路第二分公司所销售的货号为8601/530/105“ZARA”品牌男童凉鞋和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富春路分公司所销售的货号为2600/531/100“ZARA”品牌女童凉鞋被判定为不合格 。 这五款产品标称的生产单位为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 , 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193号 。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2月5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

值得注意的是 , 此前 , 该公司曾多次被行政处罚 , 处罚事由包括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等 。
公开资料显示 , 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 , 法定代表人RAMON RENON TUNEZ , 注册资本3600万美元 , 经营范围含货物进出口;服装服饰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 国内贸易代理;社会经济咨询 ,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 该公司由INDUSTRIA DE DISENO TEXTIL , S.A.全资持股 。

麻烦大家花一点点时间来填写问卷 。 问卷结束后还有红包抽奖 , 金额不等 , 祝大家好运啊!https://wj.qq.com/s2/8446817/2d68/【消费者报道|阿迪达斯、ZARA被行政处罚,因违法广告、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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