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振 郭新振为何不回到亲生父母身边?他的养父母之前为何不坦白?( 二 )


是我也选择养父母 , 毕竟亲生父母现在有两个弟分财产的时候你懂的 , 现在养父母就我这一个男孩子 , 将来去世所有财产留给我 , 我何乐不为 , 上几篇文章已经写了亲生父母欠别人钱有几个本子这么厚 , 你说让你选择:一、选择养父母有车有房有稳定工作 , 以后亲生父母去世又可以继承一份遗产 , 相当于两份遗产 , 二、选择亲生父母负债累累 , 债墙高筑 , 还要把现在拥有房子、车子、工作都要放弃、接受网络的指责、养父母的感情彻底破裂 , 三个人分家产 。 是个接受高等教育的人都会知道如何选择 。
哪那么多神叨叨的想法 , 拐卖了我儿子 , 等于要了我一条命 , 诉讼必须的 , 支持买卖同罪 。 你买别人孩子的同时就知道这孩子是被拐卖的 , 一己私欲破坏了人家家庭 , 就算你给这孩子买房买车也弥补不了人家郭夫妇的一生的痛苦 。 这不是没有道德 , 而是犯罪啊!等同于你杀了人家父母 , 养大人家儿子 , 你就没罪了吗?评论那么多傻子 , 这只是极个别较好的现象 , 有的孩子被拐卖断手断脚 , 不凄惨吗?这种现象还值得歌颂?还放过买卖的人?怎么想的?买方剥夺了这个孩子和亲生父母相认的权利 , 他就是犯法了 , 去牢里呆着吧 , 小郭不欠他的 。 再多的钱都弥补不了家庭的残破 。
感觉郭刚堂这儿子白生了 , 他找到了也只是看一眼 , 知道他过得怎样仅此而已 , 所谓父子之情就是一个概念了 , 他24年的坚持换来这样一个结局也挺悲哀的 , 就像电影里说的 , 他来了 , 缘聚 , 他走了 , 缘散 , 你找他 , 缘起 , 你不找了 , 缘灭 , 今生郭刚堂和他大儿子的缘分也就这样了 , 怪就怪当年没看好孩子 , 一念之差造成父子母子分离 。
村里人都知道郭振是抱养的 , 当年从人贩子手上买来 , 已构成非法买卖交易 , 郭振成长过程中多少也会知道自己是被抱养的 , 难道养父母和郭振说亲生父母已经去世 , 孤儿?那这不是骗吗?这种占为己有的行为真的太可恶 , 即使对郭振再好 , 触犯法律的性质是不变的 , 如果说单单是养父母有能力能对抱养的孩子好 , 那所有人都去买孩子好了 , 法律会允许吗 , 如果是我 , 养父母骗着说亲生父母在抱养的时候已经去世 , 我会由爱生恨 , 渐渐远去 。 养父母太自私 , 即使郭振被养父母教育的也很自私 。 真心希望郭振能在亲生父母的晚年能够在身边多多陪伴 , 给亲生父母养老!
从养父母的角度 , 自己没生到儿子 , 大女儿都快成年了 , 小女儿年纪也不小 。 这个时候他们已经恐怕没有生育能力了吧 , 然后选择走了一条捷径:去抱(买)了一个小男孩回来养 。 注意!这个方式肯定是违法 , 直接造成原生家庭丢失孩子 , 整整24年的失亲痛苦呐!这边亲生父母24年受过罪谁来买单 。 养父母是对孩子有养育之恩没错 , 但前提是领养孩子的手段并不正确 , 就这一点必须受到一定制裁 。
其实现在不打扰就是最后的善良 , 郭刚堂如愿寻得儿子 , 并且儿子也愿意常来看父亲 , 很多人在纠结养父母的罪责问题 , 但是事到如今真的很重要吗 , 并且法律规定了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 , 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 , 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 因此 , 在各地司法实践中 , 收买被拐儿童的买家往往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
对于郭爸爸来说 , 孩子能找到 , 还在 , 而且很健康应该就是达成心愿了!比起那些至今找不到孩子 , 或者孩子被迫害残疾的 , 在谁那生活 , 跟谁的姓应该都不重要了吧?而且人都是有感情的 , 孩子那么小就在养父母身边生活 , 百般呵护下成长 , 自然跟养父母感情也深 。 不过无论怎样都不代表养父母没有错 , 如果不是有这样的需求市场 , 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贩子 , 偷孩子贩卖!所以就算再对孩子好 , 他们的错就是错 , 他们对郭家人的伤害也弥补不了!人生没有那么多20几年 。 只能说他们把快乐建立在别的家庭的痛苦上了 。
首先这个结局是皆大欢喜 , 但是 问题还要研究 。 24年 对于丢失孩子的一方是多么大的痛苦 , 绝对不是一个拥抱就会烟消云散的 , 养父母为了私欲买养别人的孩子 , 这是道德的问题 , 也是法律的问题 。 这种现象以后更会助长儿童拐卖的风气 , 亲生父母 , 养父养母 都是真心对孩子好 这个不否认 。 但是为了自己的私欲影响力别人的家庭整整24年, 24年呀 人一生有几个24年 。 可怜的生父生母 , 可悲的养父养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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