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关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人才流失现状的调查报告( 二 )


然后,我们从流失的主要方向上来看:流向党政机关31人,其中法官25人;流向沿海地区7人,其中法官6人;考取硕士研究生7人,均为法官;流向高薪企、事业单位2人,其中法官1人;流向律师行业1人,为法官;流向其他方面7人,其中法官2人 。在以上6个方面中,法院人才流失的主要方向依序为党政机关、沿海地区及考取研究生 。
其次,我们从流失年份上来看:1999年流失人员12人,均为法官;2000年流失人员15人,其中法官6人;2001年流失人员8人,其中法官7人;2002年流失人员6人,均为法官;2003年流失人员14人,其中法官11人 。在5个年份中,以1999年、2000年、2003年流失幅度较大,其中1999年与2003年法官流失人数均超过10人 。然而2000、2001、2002三年法官流失数量基本持平,均在6-7人左右,但到2003年流失又忽然增至11人,可见当前法官流失量又呈上升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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