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调研报告|煤矿创建安全诚信企业调研报告( 二 )


二、煤矿企业创建安全诚信企业的特殊意义
物以稀为贵 。当诚信被赋于更高的地位加以强调之时 , 也往往是诚信缺失严重之日 。市场经济带来了经济的高速发展 , 但毋容讳言也出现了隐瞒欺诈、假冒伪劣、弄虚作假等伴生物 , 造成了诚信的缺失 。煤矿企业则在矿难频发、矿主无良等一些“血色”现象的反复皴染中安全形象严重受损 。这既与党和国家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相悖 , 事实上也影响制约了煤炭企业自身的发展 。因此可以说 , 创建安全诚信企业既是社会(公众)对煤矿企业的期盼 , 也是企业进步过程中的一种理性追求 。
诚信 , 一般来说属于道德的范畴 , 应该是一种品质的自我锤练 , 它最动人的光辉来自于道德的约束力和文化的影响力 。但在现代社会 , 诚信的许多内容也已被纳入法律和制度调控之中 。比如 , 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 ,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和侵犯相对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 应当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即体现了法律对诚信的刚性约束 。
安全诚信是关于以安全为要义的诚信 , 既有相应的道德涵义 , 也有明显的法律特征 。据此可以证明 , 安全诚信的创建 , 既包括对相应法律制度的遵守 , 是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部分 , 又展示了其道德文化的影响力 , 是对制度建设的补充和提升 。它更加强调主动意识乃至自动意识的作用 , 是更高层次的安全文化 , 相较于单一的制度的制订、遵守和考核是一种进步 , 是制度到文化的进步 , 也是被动到自动的进步 。据此 , 可以更加科学地界定出创建安全诚信企业和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关系 。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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