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公路|关于二级公路收费站调研报告( 二 )
【二级公路|关于二级公路收费站调研报告】按照自治区计委、交通厅有关文件规定,国道111线向过往车辆收通行费:(一)二轮摩托车、轻骑、14.71千瓦及以下拖拉机,每车次2元 。(二)正、侧三轮摩托车、柴油三轮运输车,1471千瓦以上的拖拉机,2吨(不含2吨)以下的汽车挂车,每车次5元 。(三)2吨(不含2吨)以下的客、货汽车、特种汽车、胶轮机械车、2吨(含2吨)及以下的汽车挂车,每车次10元 。(四)2吨(不含2吨)以上的至8吨(不含8吨)的客、货汽车,汽车挂车、胶轮机械车,每车次15元 。(五)8吨(含8吨)以上至20吨(不含20吨)的客、货汽车、汽车挂车、特种汽车、胶轮机械车、拖板车、每车次30元 。(六)20吨(含20吨)及以上的客、货汽车,汽车挂车、特种汽车、胶轮机械车、拖板车、每车次40元,收费年限暂定为17年,收费用于偿还贷款、人员工资和基础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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