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金融服务方案( 四 )



2、各县(市、区)宣传活动安排 。各县市区集中宣传活动由各县级银行业机构联合承办,其中,通川区西外宣传点、达县南外宣传点、宣汉县宣传点、开江县宣传点、万源市宣传点、大竹县宣传点、渠县宣传点的活动分别由达州市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信社、邮储银行负责牵头承办,活动方式参照中心广场集中宣传活动的模式进行,时间统一定在4月15举行 。各牵头行要负责制定详细方案于4月6日前报我分局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同时负责活动现场布置、举办活动仪式、邀请当地政府领导出席活动仪式、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对宣传活动进行报道等 。其他协办行要派人协助牵头行进行活动现场布置,并派员参加活动仪式和宣传活动 。

(三)网点宣传活动安排 。从4月9日开始,辖内所有银行业机构的营业网点须张贴宣传标语,拉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资料,同时打开利用电视、LED屏开展宣传活动 。宣传标语、横幅及电子显示屏的文字内容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服务小微企业,实现银企共同发展”、“服务小微、银企共赢”、“银企互动、相伴成长”、“立足小微、服务实体经济”等字样 。宣传资料由分局统一印制和银行业机构自行印制 。

(四)短信宣传活动安排 。短信宣传活动自4月9日开始进行 。为避免短信平台拥堵,分局决定采取错时方式发送,即农发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蓄银行、恒丰银行、达商行、达州市农村信用联社、宣汉县诚民村镇银行、大竹县隆源村镇银行依次于4月9日至19日发送 。短信文字分规定内容和自定内容,规定内容必须先于自定内容发送 。规定内容为:“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小微企业,实现银企共赢发展 。——达州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宣”,不得随意变更 。自定内容可以是各机构有关支持小微企业的广告作语、特色产品宣传口号等,并可同时署名“XXX银行”字样 。

七、其他事项

(一)各机构要结合本方案相应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指定承办部门及联系人,并于4月6日前报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信息处) 。

(二)活动期间各牵头单位或各机构要联系当地媒体做好新闻宣传报道 。同时,各机构要对本次活动进行录像、拍照,统计参与人数、发放宣传品数量、拟写活动总结报告等,待宣传月活动结束后(4月30日前)报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三)宣传月活动期间或之后,我分局将联合达州市经信委、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等单位和部门,在各县(市、区)适时开展小微企业模范守信培植、银企业对接签约等活动,各机构须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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