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八 )



(四)统一药品管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招标采购,药品由配送中心配送到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到卫生院领取,实行乡镇、村级医疗机构药品按统一价格销售 。乡镇卫生院根据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负责药品的调拨,做好药品的进出库管理(卫生院要建立健全药品进库单和出库单),保证医疗用药需要 。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物价管理部门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药监、工商等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

(五)统一工资发放

乡村医生收入由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含村医补助)和诊疗活动的利润两部分组成,其中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由县合医办审核后逐级拨付到乡镇卫生院,不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的收入交乡镇卫生院统一核算 。

公共卫生服务性收入,根据安排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完成情况,个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兼顾绩效考核,由县卫生局按规定进行核算发放 。

诊疗活动的利润,按比例提取作为乡村医生的工资,其余部分作为村卫生室的积累,用于村卫生室的发展等支出 。村卫生室取得的月利润低于300元的不参加统筹 。


篇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工作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确保广大农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
 
二、 工作目标 
 
根据旗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通过创建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和规范化嘎查村卫生室,在全旗建立起以苏木镇卫生院“院建院管”为主要组织形式,以“八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硬件设施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化,指导和监督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为主要目标的嘎查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进一步健全嘎查村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嘎查村卫生服务功能,规范嘎查村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嘎查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牧民身体健康,促进嘎查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