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书( 四 )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
第十章合作与联系
第三十九条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
您可以访问()查看更多与本文《集体劳动合同书》相关的文章 。
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 。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 。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 。
对方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
第四十条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公司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
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
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公司领导与职工的感情 。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公司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
本合同每年检查1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
第四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
第十二章期限和变更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 。
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
第四十六条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需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中、英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
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
本合同副本两份,分别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
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工会主席(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阅读
- 校园文化建设格言有文化的劳动者
- 关于劳动的格言也就会有收获
- 尊重劳动的格言
- 赞美劳动人民的格言花开满树红,劳动最光荣
- 赞美劳动人民的格言牧人爱自己放牧的羊群
- 劳动与收获的格言
- 历史资料|《劳动医院历史资料》读后感
- 读伟大的悲剧有感|读《世界上最伟大的员工精神》有感
- 幼儿园儿歌大全|幼儿园五一劳动节儿歌大全
- 升旗仪式主持词|小学“爱劳动,惜成果”升旗仪式主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