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三 )
第三十二条 职工一方申请仲裁或者提出诉讼,应当征得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同意 。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以及签订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参照本条例执行 。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
颁布单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9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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