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二 )
7、批评意见公开 。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本部门的批评意见、建议及其处理情况及时公开 。
8、 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
(二)公开的形式
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会议、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环保网站、政务公开栏、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以方便群众为目的 。
四、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程序和要求
1、各部门应及时对本部门需公开的内容汇总整理,按照《桂林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进行报批,然后予以公开 。
2、凡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见附件1《桂林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部门职责分工》),报分管领导批准;凡涉及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环境信息的公开,报市政府批准;凡涉及跨行政区划的环境信息的公开,报请上一级环保部门批准 。
3、对公众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2)提出申请后,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送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科审查,报局领导小组审核后,可以公开的应予公开,公开内容应告知有关当事人,不能公开的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填写《桂林市环境保护局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报局办公室备案(见附3) 。
4、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公开后,应收集公众意见和反应 。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应当积极采纳;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研究,并做出说明解释 。
篇二:镇政府2014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根据《萧山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萧政办发[20XX]89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
一、工作原则
依照《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及时地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同时按照“谁拥有谁梳理;谁公开谁审核;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并落实安全保密措施 。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办局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
二、实施主体
镇机关各办、局 。
三、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郭来平任组长,肖伟飞任副组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由党政(人大)办公室牵头做好政府信息工作相关规章的制订、公开信息的发布和报送、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等具体工作 。各办、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抓好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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