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六 )



一是提高认识,夯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基础 。信息公开工作意义重大,势在必行,相关人员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责任分工,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要求;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工作中,注意加强请示汇报,加强信息反馈 。

三是注重外部监督,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要自觉接受领导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以进一步完善我院的信息公开工作 。

四是健全机制,加强工作的督促检查 。对照工作目标要求,发挥主观能动性,解决承办过程中的难题,严格按序时进度完成 。


篇五:县政府2014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XX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施行工作,规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单位为本行政区域及各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各乡镇政务中心、各部门单位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条例》和推行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纳入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议事日程,搞好检查指导和组织协调 。

二、深化认识,规范公开内容与形式

1、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公开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具体承办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

2、公开的范围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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