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条例学习心得|新《信访条例》学习心得体会,学习《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心得体会( 二 )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 。第一、明确受理机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 。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 。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 。“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确职责要求 。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 。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过去信访的弊端大都是“不规范”所致 。如:层层批转,以致“把秦香莲的申诉批转给陈世美阅处” 。致使信访人受到打击报复 。第三、紧急信访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各级各类信访机构如果互不通气,以致一个信访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个部门信访,十个部门可以对同一件事给当事人作出十个不同答复;有关负责同志批阅信访无一定标准,一个批示可以吊起千万人的胃口,解决一件信访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访 。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必将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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