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已完毕检查,“五五”普法又即将展开 , 为了做好“五五”普法工作 , 我们在“四五”普法检查时进社区、访农户、听汇报、看资料的一个多月里 , 时时感受的是一缕缕法制阳光;在参与机关管理、企业决策和村民自治的座谈中 , 迎面吹拂的是一阵阵民主春风 。但是 , 我们在调研、检查中同时发现 , 基层的普法工作离公民的要求有差距 , 也明显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法工作抓得不实 。不少单位反映 , 城、乡新华书店难以买到适合本系统、本部门适用的普法读本 , 上级普法主管部门对基层普法工作缺少指导 。相当一部门基层单位的普法工作处于放羊式状态 , 有的单位普法工作只是讲在嘴上、写在文上、挂在墙上 , 普法工作缺少近、远期计划 , 有些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想起来重要 , 讲起来必要 , 做起来次要 , 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 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家园普法工作为其他工作让路现象屡见不鲜 。二是普法宣传缺少亲和力 。有的地方普法经费不到位 , 致使正常的普法工作缺少经费保障 , 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人员积极性不高 , 加之他们平时学习少、投入少、研究少 , 在普法宣传中难以将法律讲得深入浅出 , 贴近实际 , 不少人仅会照本宣科 , 让听者感到枯燥乏味 。三是普法宣传缺少完整性 。不少地方将专业宣传任务交给了相关的执法部门 , 从印发的宣传材料看 , 普遍存在断章取义、为我所用的问题 , 摘录的尽是一些凶巴巴的禁止性法律条款 , 让人看后只见义务、责任 , 却不见权利保护的相关规定;有的单位甚至别出心裁地将“罚款”、“清家”、“坐牢”等词编入普法标语 , 借机吓唬老百姓;有的执法人员只讲法律赋予的权力 , 却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 时常以言代法、以罚代法 , 把极为严肃的执法和严格法律规定的处罚随意化 , 把既保护公民权利又限制执法者违法行为的法律执行走样 , 致使有的公民感受不到法律的公正 , 甚至对法律产生恐惧心理 。普法宣传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 , 影响深远 , 任务艰巨 。那么 , 怎样才能使普法工作取得预想的效果呢?笔者建议:一要制定分层次普法措施 。吴邦国委员长指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实事求是 , 不搞一刀切 , 应当讲层次 , 对不同的人提出不同的要求 。”笔者认为 , 吴委员长的这段话对做好当前乃至今后的普法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性 , 各地应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普法规划 , 对每年普法做出具体安排 , 及早编制不同类型的普法教材 , 为城乡居民、乡村干部、公职人员、执法者、司法人员、领导干部提供各自需要的法律读本;地方政府应对普法宣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 , 为求普法工作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进行;二要突出向领导干部普法这一重点 。“四五”普法规划明确将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列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张福森部长强调“要把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普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笔者认为 , 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 , 向他们普法是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 只有对他们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 才能帮助他们树立法治观念 , 强化法律素质;只有他们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才能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只有他们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 才能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的法制水平 , 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三要找准普法工作的突破口 。普法教育是整个社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 涉及千家万户 , 关系到每一个公民 , 在普法宣传中 , 学校不应成为法律的盲点 , 而应成为普法主渠道 , 普法部门、教育行动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大学的普法工作的研究 , 制定长远的、科学的规划 , 将普法宣传教育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家园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 早日实现普法教育进教学大纲、进教材、进课堂;各地应及早采取应对措施 , 有计划地对中小学、大学的班主任、政治课教师分期分批进行教育、培训 , 使之成为学校普法工作的骨干;努力实现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 , 既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 又是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现代公民 。四要提升普法宣传的实效 。普法工作应坚持与时俱进 , 体现时代的特征 , 显示时代的气息 , 普法应根据不同教育对象来选择不同载体 , 不断创新普法形式 , 时时想普法对象之所想 , 急普法对象之所急 , 努力实现由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 , 由被动讲授向主动服务转变 , 实打实地把法律服务一项项送到每一公民的手里 , 把法律信仰一天天树立在每一公民的心中 , 让普法工作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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