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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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 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关键在领导,关键在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强力推进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必须强化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守土有责、领导有力,以强有力的领导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把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整体水平作为检验执政能力建设成效的重要内容,切实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一是要坚定不移地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经常性工作内容,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何时候都不放松,任何情况下都不动摇,继续保持好强势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态势,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年一变样,年年大发展,力争尽快成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 。
二是要坚持和落实好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 。镇(街)党政主要领导要坚持直接过问、亲自研究,包村、抓点 。要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分片包干的工作机制,做到谁包的点谁负责、谁落实,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
三是要严格兑现奖惩 。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明确了奖惩规定: 年内被市黄牌警告的镇(街),要向区委、区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其计划生育五职责任人诫勉半年,一年内不提拔、不重用、不晋级,取消其单位和计划生育五职责任人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并处以1万元经济处罚;第二年仍摘不掉黄牌的,对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其他干部一年内不提拔、不重用 。当年计划生育工作被直接纳入市重点管理的镇(街),要向区委、区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对其计划生育五职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处分,经济处罚1万元,其他干部一年内不提拔、不重用;次年解除不了重点管理的,按照市委11号文件规定,给予镇(街)五职责任人撤职处分,其他干部两年内不提拔、不重用 。在省、市计划生育考核中出现问题,严重影响全区考核成绩,导致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被省、市黄牌警告或纳入重点管理的镇(街),给予镇(街)五职责任人撤职处分,其他干部两年内不提拔、不重用 。区直部门所包村(居)在省、市计划生育考核中出现严重问题、影响区里考核成绩的,当年帮包部门不能评先树优,不能评定优秀档次,部门干部不能提拔重用 。
(二)必须着力解决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困难问题,真正做到重点突出、措施到位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抓住主要矛盾、找准突出问题、制定切实的措施办法 。各镇(街)要认真总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全面解决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汇报,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帮助镇(街)解决问题,特别是对那些遗留问题多、盲点难点多的镇(街),今年必须重点突破 。要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2009年末,全区要达到每年人均10元的标准 。区财政要切实将计划生育三项法定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定期拨付并逐年提高;各镇(街)要把分年度分级次四项法定经费纳入镇(街)财政预算,定期拨付并逐年提高,确保统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计生工作正常运转和计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要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 。各级要本着精简高效、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竞争上岗和公开招聘制度,实行区、镇两级之间的异地、异岗交流使用;认真落实协管干部制度,切实加强镇(街)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对基层协会工作队伍,要按照公推直选的原则,搞好村级协会组织整建,配齐配强育龄妇女小组长、协会会员小组长,并发挥好他们在村民自治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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