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电影影评|法律电影观后感( 二 )
这个案例与著作权有关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 。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须兼顾文明之累积与知识之传播,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 。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 。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 。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按照这种标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兴创作的舞蹈、音乐、曲艺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 。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第一种标准 。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 。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 。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
当然,通过观看我也了解庭审的程序:首先,审判长询问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其有申请回避权、辩护权、最后陈述权等权利和如实陈述事实,遵守法庭纪律等义务 。其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 。公诉人、辩护人、法官依次向被告人发问,对起诉书的内容逐项核实 。再次,由公诉人出示证据,包括公安机关的抓获经过,证人证言,由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 。被告人及律师出示证据,然后由公诉人确认证据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说明被告人主客观都有犯罪事实,构成犯罪要件,罪名成立 。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开脱罪责,力争无罪或降低惩罚 。最后,由被告人做最后的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审判结果 。
经过这次观看,我学到了不管是法官还是当事人应当注意的问题 。语言表达能力十分重要,要有严谨的逻辑,抓住关键点 。同时我增长了相关法律知识,清楚了庭审的基本过程 。我想这对增强个人的法律意识是大有益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