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发展调研报告|种苗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三 )


第三、强化基础,增强后劲 。一是开展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 。按照统一规划,积极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摸清家底,制定规划,明确重点,优先考虑乡土树种和主要造林树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收集保存利用 。二是加强林木良种推广工作,根据不同区域的降雨量和立地条件,按照苗木的生活习性,进行合理规划、科学调度 。
第四、鼓励多种形式,加快产业化发展 。国有林木种苗基地,要加大体制创新和机制转换力度,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充分发挥国有苗圃的资源、人才、设备、信息等优势,鼓励兼容多种经济成分,采取合作、合资、租赁、兼并等方式,实行苗圃+农户、苗圃+公司+农户等形式,带动和指导集体和个体育苗,与分散的、规模小的育苗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集团式发展,形成一批有特色、区域化、专业化生产的苗木生产基地 。
第五、鼓励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参与林木种苗生产建设,对不同所有制苗圃实行同等的市场准人、国家投资、信贷等政策,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凡具备林木种苗生产条件和技术者,都可以凭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苗木培育和经营 。要重点抓一批非公有制林木种苗示范基地和林木种苗产业化示范点,加快全县林木种苗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
第六、加强社会化服务,指导种苗生产 。适应林木种苗发展新形势,要加强林木种苗生产、流通、消费、分配等全过程服务 。一是搞好林木种苗生产与造林的衔接,逐步推行合同制育苗,推行定单育苗,避免盲目生产,造成损失 。二是建立林木种苗信息网,定期发布种苗供求和新品种信息,搞好余缺调剂 。三是积极培育林木种苗市场,举办多种形式展览、洽谈会,为农民和社会提供林木种苗交易场所 。四是成立林木种苗协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成立林木种苗协会等社会团体,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 。五是组织科研人员送科技下乡,指导集体和群众育苗 。第七、切实转变职能,强化宏观管理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 。制定有利于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种苗生产的扶持政策,推进林木种苗产业化发展 。对不同部门、不同所有制建立的林木种苗基地,要在市场准入、投入、信贷等方面实行同等扶持政策,积极发挥龙头、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开展林木种苗宏观发展战略研究 。围绕林木种苗体制创新与经营机制改革,发挥国有苗圃龙头作用、推进林木种苗产业化进程,林木种苗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林木种苗与造林衔接,林木育种策略与良种推广政策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 。随着种苗市场化和产业化的发展,行业管理任务日益繁重,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为林木种苗事业和林业跨越式发展做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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