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概念和种类|报告的概念和种类( 四 )


三、批复
(一)批复的概念
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的公文 。批复为下行文 。
(二)文体结构
1.标题
由制发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 。
2.发文字号
为完全式 。
3.主送机关
为直属下级机关,即主送向本机关发出请示的机关 。
4.正文
正文由事由和答复事项组成 。
5.落款
在正文之后的右下方写标注发文机关名称 。
6.成文时间
写在落款之下 。
(三)写作要求
(1)写批复的具体要求是:①批复在开首第一行写明所答复的请示的日期、标题或发文编号,如你局年月日关于问题时请示收悉,以便收文单位查找办理 。②批复要针对下级机关的请示表明意见,内容上要有具体的针对性 。③尾语常用此复、特此批复等语 。
(2)收到请示必须予以答复 。答复要简明扼要,观点明确,措词肯定,决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词 。除此,批复的意见要具体可行,以便下级机关按照办理 。
(3)批复问题应持慎重态度,加强调查研究与磋商,而不宜轻率定夺 。有的批复如需要其他所属机关周知时,亦可批转给有关的下属机关或在文件公报上刊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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