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宝璟 他是中国首位被执行安乐死的富豪,欲用495亿换一条命,却被拒绝


袁宝璟 他是中国首位被执行安乐死的富豪,欲用495亿换一条命,却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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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宝璟 他是中国首位被执行安乐死的富豪,欲用495亿换一条命,却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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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宝璟 他是中国首位被执行安乐死的富豪,欲用495亿换一条命,却被拒绝

1993年 , 李汉、刘维两兄弟公然撕毁法院封条、持枪妨害公务 , 从此恶名远扬 , 次年 , 刘汉在期货市场中一战成功 , 于1997年成立了四川汉龙集团 。 而在九十年代初 , 辽宁人袁宝璟崛起了 , 他在怀柔注册了建昊实业发展公司 , 后通过麦种获利200多万元 , 继而转向股票、债券业 , 手里头拥有的资金越来越多 。
也正是在1994年 , 袁宝璟开始以惊人的速度和手法 , 一口气吞下了60多家企业 , 成我国首位“世界青年创业者大奖”得主 。 原本袁宝璟和刘汉是各自发各自的财 , 没有什么交集 , 可在1996年 , 袁宝璟将手伸到了四川广汉 , 不过结果是他在四川广汉的期货生意受挫 , 损失达到了9000余万元 。
四川广汉是刘汉的地盘 , 袁宝璟便认为自己在期货市场中受挫是刘汉动了手脚 , 因此怀恨在心 , 便给了汪兴16万 , 让他对刘汉进行报复 , 1997年年初汪兴伙同他人对刘汉实施杀害 , 但因为刘汉是坐在车里面 , 子弹射穿了玻璃 , 并没有击中刘汉 。
并且不巧的是 , 在这一年 , 汪兴在袁宝璟的公司与员工发生了大的矛盾 , 提出的种种要求也遭到了袁宝璟的拒绝 , 汪兴心生不满 , 虽然离开了袁宝璟的公司 , 但因为汪兴参与了袁宝璟买凶杀刘汉的事件 , 他以此为挟 , 向袁宝璟勒索钱财 。
为了保住自己的前途 , 以及不被刘汉报复 , 袁宝璟只能一次次把钱给汪兴 , 可汪兴变本加厉 , 还绑架了袁宝璟的儿子 , 袁宝璟心生怨恨 , 被汪兴骚扰的几近崩溃 , 遂有了杀害汪兴的想法 。 2001年 , 袁宝璟找上了自己的二哥袁宝琦 , 袁宝琦表示由他去处理这事 。
之后袁宝琦找上了堂兄袁宝福 , 袁宝福又找到了自己的弟弟袁宝森 , 最终是由袁宝森去完成杀害汪兴的任务 。 同年11月 , 袁宝森连轧了汪兴数刀 , 不过汪兴因抢救及时活了过来 , 后举报了袁宝璟所犯下的事情 , 袁宝璟便决定一定不留汪兴活口 。
2003年10月4日晚 , 汪兴开车回家 , 被袁宝森用双筒猎枪枪杀 。 生命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 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不受非法侵害 , 也是我国法律的首要任务 , 而根据刑法的规定 , 犯故意杀人 , 属于情节严重的 , 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
共同犯罪则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 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 。 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 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 是犯罪集团 。
而在共同犯罪中主要作用的 , 是主犯 。 在该案中 , 袁宝璟虽然没有亲自杀害汪兴 , 是雇凶杀人 , 但雇凶杀人属于共同犯罪 , 雇凶的人和被雇的人都是主犯 , 社会危害性相同 。
汪兴死后 , 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袁宝福四人都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 但由于袁宝璟在落网时已身价亿万 , 本人大概也以为钱能摆平任何事情 , 提出要豪捐495亿换一条命 , 不过袁宝璟触犯了法律 , 社会影响恶劣 , 并没能如愿 。
2006年1月13日 , 该案公开宣判 , 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皆因故意杀人罪而被判处了死刑 , 袁宝福犯故意杀人罪 , 被判死刑 , 缓期两年执行 。
【袁宝璟|他是中国首位被执行安乐死的富豪,欲用495亿换一条命,却被拒绝】同年3月17日 , 袁宝璟在辽阳市被采取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 , 成我国首位被执行“安乐死”的富豪 , 其在临死前还曾高喊7个字:我不服 , 我要检举 。
另外 , 在我国法律中 , 执行死刑、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 但注射死亡可以是执行死刑的一种方法 , 也可能用于安乐死和自杀中 。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 , 不是执行死刑的安乐死 , 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 当然 , 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
君子爱财 , 取之有道 , 袁宝璟在谋取财富的路上剑走偏锋 , 最终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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