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合同书|员工(就业)商业与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书( 三 )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无条件的将这些载体所有权转让给甲方 。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

第十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在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原载体上秘密信息消除 。如果该秘密信息不可被消除或复制,由乙方必须将载体归还甲方,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件、相关的函电等等 。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业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

第十二条 本合同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无论加班是否在甲方所属场所内 。

本合同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离职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乙方被甲方解聘 。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理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无论违约金支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终止与乙方的聘用关系,且不支付任何补偿金 。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

上述违约金何损失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

第十八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条款的法律含义 。双方确认了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自己违约行为负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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