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传销|介绍最近几种典型的新型传销骗人手法

介绍最近几种典型的新型传销骗人手法
基金传销基金诈骗100多万 警惕传销新手法日前 , 天宁警方破获一起网上传销基金的诈骗案件 。不法分子以销售美国投资基金的名义通过网络非法集资 , 涉案价值超过100万元 。陈某 , 自去年3月份起伙同他人在山东以“美国金汇投资集团”的名义注册了一个网站 , 宣称为网民提供高回报资产管理增值服务 。网民只要成为他们的会员 , 投资2000元人民币 , 每天得到2%的返利 , 8个月后就变成了7040元人民币 。另外 , 该网站还鼓励投资者拉人来买他们的基金 , 每介绍一个新会员 , 自己就有机会获得200元“人头费” 。今年4月 , 这个非法网站的诈骗行为被山东警方发觉后 , 陈某等人随即携款潜逃 。陈某被当地警方网上通缉 , 逮捕 。经审讯 , 陈某对网上传销基金实施诈骗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 , 陈某通过虚拟的方式层层传销 , 一层层拿回扣 , 一共发展了40多个下线 , 最终他个人的资产已达到100多万元 。特点:典型的基金传销案件 , 是近一年以来比较活跃的形式 , 主要是因为近两年以来基金市场的开放 , 金融产品的不断的推出 , 个人与家庭理财观念的增强!基金传销这种形式是监管部门很难以发现 , 在过去一段时间也没有重点地打击 。主要的表现形式有五种:国际基金 ,  利用普通消费者对基金朦胧的了解去说服很多的人;纯粹的口碑相传的方式 , 用互联网技术完成整个环节和过程;建立榜样 , 得到新进者的信任;滚雪球的方式 , 比单纯的产品传销伤害更大;操作的时间都不会太长 , 操作者都是由详细的计划 , 对底层人员的伤害非常的严重 。电子商务空壳公司网上传销骗859万20元产品 , 他们竟在网上卖300元--日前 , 两名男子因涉嫌诈骗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 。46岁女子丁某某在2005年6月9日成立深圳市中联创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公司) , 经营美容、护肤品、保健用品等业务 , 并让王某(另案处理)当法人代表 。2006年4月3日 , 生物公司出资100万元 , 成立深圳市中联创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公司) , 25岁的刘某任法人代表 , 在网上销售化妆品、保健品等业务 。两个公司为同一帮人员 , 在同一地点办公 。他们低价购进“树脂宝”、“丽道”、“叶绿素”等化妆品、保健品 , 并制定了“以购买一次1500元物品为基础 , 消费者就可以在公司网上注册成为公司VIP消费者 , 同时享受公司给予的买一循环赠四或赠五的待遇”等销售制度 。这实际上是采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实行变相传销 。一些网民信以为真 , 以现金及汇款方式购买产品 , 两公司在收到购货款后 , 却没有兑现“买一赠五”、“买一赠四”循环待遇的承诺 , 而是假装给客户一次产品或循环一两次给客户后 , 就不再发货或返利 , 而且继续吸纳客户资金 。经审计 , 截至2006年6月 , 他们实际骗取客户资金共计859万余元 。深圳市检察院认为 , 丁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在非法传销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 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已犯诈骗罪 。特点利用“电子商务”掩护 , 网络传销更难控制 。首先 , 传销组织的发起人或骨干分子通常在个人博客、专业论坛里“交流” , 因为博客、论坛的数量巨大 , 很难及时发现传销活动 。其次 , 即使被发现 , 更多时候只能断定“涉嫌传销”而无法一次定性 。这是由于不少传销组织将网络服务器设在境外 , 即便发现网络上有传销的内容 , 但没有“落地”(有实际传销行为) , 工商部门很难对其进行处罚 , 只有当确认某人的传销行为后 , 才能通过公安等部门的协助办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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