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曾亮《记棚民事》原文及译文( 二 )


咳!利和害不能两全也由来已久了 。依前一种说法,可以不致惹出事故;依后一种说法,可以保护农田的生产 。如果既不失去农田的利益,而又不至于象董公所担忧的,那么我还没有得到这样的办法 。所以记下来以等待熟悉百姓事务的人来处理 。
『注』①行状:记述其家世和平生的文章 。②棚民:指失去土地的流民 。
作者信息
梅曾亮(1786~1856),清代桐城派后期重要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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