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经营协议书|饭店合伙经营协议书

饭店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人:甲(姓名) , 男 , 年月日出生 , 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 , 内容同上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饭店 。总投资为万元 , 全部为甲出资 。乙不出资 。经营饭店所需技术由乙全部承担 。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个体工商户 , 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
第三条 本合伙个体工商户经营期限为三年 。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 , 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 , 共担风险 , 共负盈亏 。
盈余按照甲百分之六十 , 乙按照百分之四十比例分配 。
饭店债务按照各自分配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 , 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 , 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 , 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 , 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 双方可以补充规定 ,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 , 合伙人各一份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三人合伙经营协议书|饭店合伙经营协议书】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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