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题材小品剧本-夫妻斗嘴( 二 )


大姐:你得的病可真有意思?但是,你和你妻子现在是“合伙经营”呀!是“合伙企业”,不存在“权利和义务”谁多谁少!盈利都有功!亏本都要分担!

丈夫:对家务我虽然有“直接管辖权”,但是,我每天晚上回家,不论我吃不吃饭,没有经过她的“审批”,也没有受到她的“委托” 。我见到碗就想刷,不刷碗,我心里难受!这事我都干习惯了 。现在弄得我到饭店,都强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我就是总想往人家后厨跑,按照“程序”给饭店刷碗!由于我刷碗速度飞快,饭店都不得不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了,怕我把他们的碗打碎!
大姐:看来你的行为可能给自己造成“赔偿”纠纷呀!你的病情不轻呀!那你找医生看了吗?趁着没有过了“诉讼时效” 。你要抓紧看病!
丈夫:看了,主治医师说我需要点滴治疗!要给我打“安定”,我怕疼,吓得我当场向医生宣告我的病情“失踪”,所有行为“灭失” 。我怕医生在扎针的同时,我老婆给我“刑讯逼供”、“非法拘禁”,所以也就没有彻底治愈这种病 。
另外,我还有一种病,就是不能看见脏衣服 。看见了不用办理“委托”手续,就想马上洗,运用“盗窃”、“剽窃”的行为也得洗!这都是在我们家里“监护人”的引导下,把我培养成今天这种病态的呀!我要听她的,我就能“重罪轻判”或者“保外就医”,休息一会在干 。否则,她会把我当成“有毒有害食品”,“遗弃”!
刚结婚的时候,家务活我不干,她就和我打仗,她武功高,话到手就到 。我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就给媳妇改名叫——紫凝(拧),把我身上拧的青一块、紫一块 。没有办法!我只能“自首”!我这种病就这样一点一点做成了!没有办法治愈了!恐怕要带一辈子了!她这种行为已经“显失公平”!
大姐!你说,男人被她培养成这样,还能树立“依法治家”的典范吗?家里的钱她控制,我上班就给我带四十九块钱的“预付款” 。她怕我在外面“危险作业”,就差一块钱,什么也干不了 。有的同志给我出主意,说:你傻呀!你不会讲价干坏事嘛!你还可以申请“减免”嘛!
她不给我钱,还把我列为重点“上访对象”,“监视居住”,她控制我的“财产”,还说我抠,说我死星,不和人沟通 。没有钱,我怎么能变得大方呢?她控制了我的“债权”,我现在就剩下“债务”了!你说这样,我只能“反腐倡廉”了!我算是废了 。现在流行词是不是说嘛:
好好的一笔字,让键盘给废了!
好好的电视剧,让广告给废了!
好好的书信,让手机、电话给废了!
好好的胃,让酒给废了!
好好的肺,让香烟给废了!
好好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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