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加工管理制度

篇一:粗加工管理制度范文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
2、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 。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 。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
6、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

篇二:
1、 所有食品、容器原材料不得直接落地 。
2、生菜做到先拣、再洗、后切 。
3、冷冻动物食品要自然解冻,加工前清洗;荤、素要分池清洗 。
4、清洗、加工后的原材料不应放置过夜 。
5、食品容器、用具做到生熟分开 。
6、垃圾容器有能力盛下当日的废弃物并上盖 。
7、加工间不得有与加工无关的杂物 。
8、加工人员个人卫生好,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
9、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全 。

篇三:
一、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
二、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或洗澡,勤理发勤更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或返岗前必须洗手消毒 。不得有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班前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卫生工作
三、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清洗外壳,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
四、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它感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或使用 。
1、肉类加工:
⑴ 加工肉类首先注意肉类新鲜度,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的禽畜肉不得采用 。
⑵ 海鲜类不要与禽肉类混合清洗 。
⑶ 禽、畜、鱼肉类品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 。
⑷ 加工好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 。
⑸ 砧板要求做到“三洁”(砧板面、砧板底、砧板边保持光洁),收市后应刮洗清洁后竖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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