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转让协议|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协议( 二 )


十三.本协议如遇有同国家、北京市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不符处,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安全科备案一份 。
十五.本协议如有增加内容,经双方协商后补充在本条内 。




此协议自签定之日起执行至本工程结束时废止 。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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