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 卖银行卡获利?南靖一男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被判决6个月

【公安机关|卖银行卡获利?南靖一男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被判决6个月】
公安机关 卖银行卡获利?南靖一男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被判决6个月

2020年4月 , 犯罪嫌疑人陈某明知上家“吴某”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 仍然将名下的银行卡、网易U盾等出售给上家“吴某” , 从中非法获利八百元 。 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于2020年12月24日被南靖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1年7月16日 , 犯罪嫌疑人陈某被南靖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6个月 。
相关链接:2020年4月 , 陈某在跑业务期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吴某” , 陈某在与“吴某”聊天时 , “吴某”说有赚钱的路子 , 当时陈某手头正好比较紧 , 就问是什么赚钱的路子 , 于是“吴某”就说有个朋友在收买银行卡用于网络赌博结算可以赚钱 , 每套银行卡的价格是数千元 。 陈某听后就决定把之前办理的银行卡卖给上家“吴某” , 不久后陈某将自己的银行卡、U盾等一起邮寄到“吴某”指定的地址 , 陈某从中非法获利八百元 。 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于2020年12月24日被南靖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1年7月16日 , 犯罪嫌疑人陈某被南靖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6个月 。
警方提示:不要为了贪图小利 , 把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售卖的他人 , 殊不知这些卡一旦被不法分子借机从事非法犯罪活动 , 实名办卡人就变成了“帮凶” 。 切记:自身“两卡”不应出售 , 他人“两卡更不应购买”!
图文来源:蔡淑娇、陈艺真 , 南靖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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