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等红灯看手机也违法?”上海一女子在红灯时浏览手机被罚200元


上海市 “等红灯看手机也违法?”上海一女子在红灯时浏览手机被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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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等红灯看手机也违法?”上海一女子在红灯时浏览手机被罚200元

“等红灯时看的手机 , 不是驾车!”上海 , 警方认为 , 张女士实施了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 , 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 , 处以罚款200元 。
【上海市|“等红灯看手机也违法?”上海一女子在红灯时浏览手机被罚200元】张女士陈述 , 当时是早上8点多 , 她的同事给她发来位置导航信息 , 等到路口红灯亮起时 , 她停车打开手机看了一下 , 被执勤的交警发现 。
交警方面认为 , 张女士驾驶小型轿车在某路口南约20米处 , 实施了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 , 执勤交警和辅警当时将其拦下 。
在依法进行告知后 , 交警当场制作并送达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 认定张女士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4条第7项的规定 , 对她处罚款200元 。
张女士的行政复议被公安分局驳回 , 遂向法院起诉 , 要求撤销对她的处罚 , 结果也被驳回 , 就这样 , 一个看手机的小案子到了市二中院 。
张女士和交警方面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 , 她是否实施了交警所说的违法行为 , 即在驾车时浏览手机 。
张女士认为 , 她浏览手机信息的时间是路口红灯等待期间 , 车辆处于静止状态 , 不是行驶时间 , 不存在影响安全行车的情形 。
而交警方面却认为 , 驾车行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 包括行车状态、停车状态、等待红灯期间都属于驾车行驶 , 因此都不能浏览电子设备 。
张女士上诉的理由是 ,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4条是这样规定的: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 不得有包括拨打接听电话 , 浏览电子设备的行为 。
张女士表示 , 这段话的重点在于“行驶” , 即是对车辆在移动状态下的约束与规范 , 不适用于停车状态 ,
而且 , 她在红灯停车等待期间浏览手机的行为属于情节轻微 , 而且是出于获取同事的导航信息 , 也是驾车时的正常需求 , 不应当受到处罚 。
但是 , 在二审庭审期间 , 交警方面仍然坚持原有的看法 , 他们认为 , 第34条规定的重点在于“驾车” ,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是一种状态的描述 , 而不是单一的动作分解 , 上道路行驶期间任何时间实施张女士的违法行为都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可能性 。
二审法院认为 , 张女士认为车辆因红灯处于停止状态 , 并非在车辆行驶过程中 , 是对相关法律条文的错误理解 。
虽然张女士驾驶的车辆因为红灯而暂时处于停止状态 , 但是 , 并不能改变车辆仍然处于在道路行驶这一连续的过程中 。
车辆在等红灯时停止时间较短 , 而且没有脱离驾驶员的控制 , 车辆位于路况复杂的路口 , 也没有熄火 , 驾驶人员浏览电子设备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必然会影响对信号灯、行人、路况的判断 , 其行为本身已经构成对于安全驾驶的妨碍 。
法院提醒张女士 , 她掉以轻心的心态 , 不良的驾驶习惯 , 正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潜在危险因素 , 交警对于她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 , 并在法定处罚幅度内作出处罚决定 , 裁量幅度适当 。
二审法院再次驳回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 最终 , 张女士输了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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