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观后感( 二 )


“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文化,没有好坏之分 。甚至没有高低之别 。但是,一个民族的文化意识、文化宽容,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郑晓龙
《刮痧》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北京移民家庭正在美国生活时发生的故事:5岁的华裔孩子丹尼斯闹肚子发热,他的爷爷由于刚从北京到美国,不了解药品上的英文阐明,便用中国官方流传已久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就是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大同夫妻继而被控告虐待儿童,一个又一个物证人证令夫妻俩百口莫辩,就因为西医根本无法了解这种传统中国疗法 。在法庭上,一连串的辩论辩论更是相继而来,一个本来幸福美好的家庭就这样转眼间变得四分五裂 。
这一切从大层面上反应了全球化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文化差异 。刮痧是一种中国流传了两千多年的传统治疗方法,具体就是利用刮痧器具,刮试经络穴位,通过良性刺激,充分发挥营卫之气的作用,使经络穴位处充血,改善局部微循环,起到祛除邪气,疏通经络,舒筋理气,驱风散寒,清热除湿,活血化瘀,消肿止痛,以增强机体自身潜在的抗病能力和免疫机能,从而达到扶正祛邪,防病治病的作用 。当然,在身上也会有一些淤血的痕迹存留;但其主体是好的 。而在影片中,许大同就说:“我爱美国!这里是我的家!”八年的美国生活已经让他有自信说自己是美国人,并且和其他美国人一样自豪地称爱国 。但无论他的英文说的如何字正腔圆,心里对美国梦、美国生活有多么的热爱和眷恋,他骨子里的中国传统文化所根植的意识形态和思维方式却怎么也改变不了了,例如丹尼斯和朋友的儿子打架,他会为给朋友面子而当众体罚自己的孩子,并坚称:“打是疼骂是爱”等 。这一切是在号称“民主、法制、科学"的美国的政治、法律所理解不了的 。正是由于美国法院不了解中国刮痧疗法,不了解中国传统理疗的背景,所以在法庭上,他们根本不能接受和体会这样的一种文化 。就许大同来讲,处理问题的关键也就集中在如何证明刮痧是一种传统疗法,并且与“虐童”无关,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让法院的相关人员或者诸如电影后面他的老板所做的那样,只有这种思路下,才能最快的解救自己的儿子,打赢官司 。
对他国文化的蔑视实际上就是对这个人文化观以及价值观的一种蔑视 。我早已忘记了是谁说过的这句话 。但这句话其哲理性是不可辩驳的 。美国人和中国人教育子女的方式不一样,所以导致原本很幸福的许大同一家,在抚养院的律师逼供下,显得如此狼狈 。而美国这种方式,并不是说不可取,但至少也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和心声 。小孩虽然没有独立的民事能力,但是他是一个有意识并且有一定辨别能力的独立个体 。即使不能全部相信小孩的话,也可以通过部分他的反应来判断他真实的状况 。在这一点上面,电影中根本没有体现 。而在控方雇佣的美国律师在法庭上这样描述《西游记》中的孙悟空:用以证明移民美国的许大同有暴力倾向:“别人种了九千年的桃子,他不跟主人打一声招呼摘来便吃,当人家制止时,他不但不听劝阻,而且还大打出手毁了人家的桃园 。别人辛辛苦苦炼好的丹丸,他拿来就吃,还把主人打得头破血流,临走还毁了人家的制作车间——象这样一个野蛮顽劣的猴子,竟然被许大同在电子游戏中描绘成英雄……”于是这位自认为已经被美国本土化的许大同先生在法庭上失控了!但我想只要是一个中国人就绝对不会再简单的把它当作是一个家庭官司了,试想会有哪个华人能够容忍外国人那样歪曲甚至是变态的解读我们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又有哪个华人可以容忍一个外国人那样子挑衅甚至是带着玩弄的意味解读我们中国人的价值观跟道德规范?又有哪个华人可以在这种陷阱面前不深陷?于是那个美国律师成功的刺激到了大同的情绪,更是成功的引诱大同掉进了他精心设置的牢笼!这里面充分的暴露了中美之间严重的文化上的以及价值观上的差异 。但是人类还是有很多的共性都是相通的 。但也不可否认有必然的因素 。据调查现在的大部分美国人对中国的了解还停留在中国解放前的情景,中国是贫穷落后的,中国人还穿着长袍马褂等等 。现在歧视中国人的事情在美国还时有发生 。当大同送父亲回来,将孩子带回托管所,一直中国特色的猴王玩具掉在地上,受到警察的践踏,难道受到践踏的仅仅是一个玩具,恐怕受到践踏的还有中国文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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